第三章 有这么高吗[第1页/共3页]

“老二啊,你还记得那日我们在太行山碰到的太行四虎吗?”

颜艺这东西,放在颜值高的人身上哪怕再鬼畜,也相称有喜感。放在碧血双蛇这等长得惨绝人寰的人身上,那就只剩恶心了。

他仿佛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普通,李寻欢这一起来和其相谈,旷别中原十年的陌生感已是荡然无存。

“有这么高吗?”白蛇的笑容更加卑劣,一双眼睛打量着楚牧,好似在思虑着如何炮制他。

“竟是这狂徒?”李寻欢先是眉头一皱,又是笑道,“想不到这狂徒还能活到本日,当真不轻易。”

“押镖的人你也熟谙,恰是当年和你照过面的‘急风剑’诸葛雷。”楚牧轻笑道。

然后他悄悄一吹气,并不算长的蜡烛分红了七段。剑光又是一闪,七段蜡烛都被穿在了软剑上,最顶端的那节蜡烛上,烛火还未燃烧。

“先是一个说剑法之快天下第一的,又是一个敢在我们兄弟俩面前说武功高的。”黑蛇咧开嘴,嘴角几近咧到耳边了。

这时,恰好有三人从前面的一道门走了出去,边走边谈,为首一个紫红脸瘦子嗓门最大,三言两语间就让饭铺内的世人晓得了他们的来源。

“又是一个不自量力的。”白蛇嘲笑道。

轻抖血普通鲜红的披风,甩落雪花,二人同时摘下了雪笠,暴露了两张叫人既惊骇有恶心的面庞。

但是楚牧倒是耻笑了一声,道:“实在很轻易,只要他不再是狂徒便能够了。”

固然诸葛雷令人不喜,但听到一个曾经打过交道的人还活着,李寻欢心中还是由衷地感到熟谙,乃至于心中似有一股欣喜感在涌动。

马车终究来到了一座小镇中,停在了镇中独一的堆栈前。

这一言,直接驱走了李寻欢心中的熟谙感,让他不由拿起手中酒瓶又是赢了一口。

北风吹过,镖旗猎猎作响,其上以金线所纹的植物跟着镖旗胡乱扭动,令人看不出是狮子还是老虎。

一黑一白两张脸如出一辙,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近占有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中间去了,就像一黑一白两条毒蛇普通。

谁料话音刚落,门口那厚厚的棉布帘子便被风卷起,两道削瘦的身影就像是被风卷动的雪片普通,飘然进了饭铺。

碧血双蛇的身子也好似蛇普通,一个扭动便闪到诸葛雷等人的桌前,冷声道:“你便是‘急风剑’诸葛雷?”

“交出你从囗外带返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白蛇嘶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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