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节:第144章:决战广宗(三)(1)[第1页/共2页]

这类设备,决定了他们的进犯体例,不再是简朴的飞射和袭扰。在需求的时候,他们也能够冲锋奔突,破敌如裂竹。

追在前面的皇甫嵩和孙坚等人,早已躲在了左边。看明白了这两拨落下的家什,不由齐齐的骂了一句:败家子!

血旗军不是简朴的轻骑,他虽没有重骑那么夸大,但大家皆是半身连环甲。他们不但有短矛、手斧和弓箭,另有超出这个期间的制式兵器――马刀。

利器穿入**的钝音儿,甚而伴着偶尔爆出的骨骼断裂的声响,在一刹时传遍了最靠近东边一侧的世人耳中。

天空中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啸,不像羽箭那样轻飘,老是声响过后,还给人几分下认识遁藏的时候。豪情暴躁的图片大餐

你大爷的!丫是有钱,也不消这么败家吧!短矛全铁的,斧头也全铁的,我勒个去!合着全天下的铁都给你划拉了去吗?

两千骑军,两千短矛,挥出以后,奔窜的黄巾便如蓦地被人踩了一脚,全部右翼便空了一片。

手斧和短矛扔完了,在赵云一声令下,两千骑军的制式兵器马刀出鞘了。

看不清是甚么,仿佛黑沉沉的转成一团。

黑沉沉的短矛!全铁制的短矛!

沉闷的钝器入肉声复兴,目光所及之处,终究看清,竟然是一把把小小的手斧。通体乌黑,还是全铁打造!

此次的声响,较着厚重很多。声响乍起,浩繁黄巾士卒就感觉阵阵猛恶的北风临体。

幸亏这短铁矛不似铁箭,目标既大,利用寿命也长,抛出以后,易于回收再用,倒让刘璋欣喜不已。

特别,在赵云和太史慈这两员超等悍将的带领下,这是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雄狮之军!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当强大的狮子面对一群绵羊时,天赋上的气势便决定了绵羊的运气。

话说他猫在□□和邺城两地儿,实在没少捣鼓。常常搞出的东西,直让沮授等人看的变色不已。颜良文丑二人,早已把这个老迈划为妖怪一流。

这是刘璋为血旗军量身打造的又一利器。借着战马奔突的势子,用力惯出,虽不如三弓床弩那般骇人,但麋集而出之下,伤害面倒是比之三弓床弩暴虐上不知多少倍。

奔突的速率和打击力,比之重马队毫不减色。重马队是依托团体重量,血旗军倒是依托强大的武备和超绝的小我本质。后者,才是超然其上的真正奥妙。[

噗噗!噗嗤![

噗噗!喀嚓!

第144章:决斗广宗(三)

这类全铁铸的短矛,如同当日襄城下的喀秋莎一样,除了刘璋这个富得冒油的败家子外,没人有才气搞的出来。起码,在目前,除了大汉以朝廷之力而为之,别人是想也不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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