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八六章 骑黑牛的傻大个[第1页/共3页]

不怨他们这么惊骇,只怪当年赵云率领的苍狼军给北方各族带来的震慑实在太大,固然时候已经畴昔了十年,但大师只要一看到赤色狼头旗,便如同见了会吃人的妖怪普通,脑海中只剩下逃命的动机。

自从顺利劝服了颜良和文丑二将以后,赵兴公然言而有信地将他调往青州,并且委以重担。作为跟从在赵兴身边时候最长的亲卫队长,典大个籽实际上并不如何在乎**一军上阵杀敌,他感觉跟在主公赵兴身后实在也很成心机。在未到飞虎军任职之前,典韦保护在赵兴身边走南闯北,见地了很多别的将领未曾见过的场面,并且跟着赵兴学到了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法学到的东西。

只因为典韦感觉此次率军来幽州完成的任务实在过于简朴,根基上不会与鲜卑人和乌丸人产生狠恶的战役,只是靠着飞虎军的庞大阵容,活生生地将鲜卑乌丸人吓退便可。

典韦的这柄兵器名曰“三棱锥”,其全部外型就是一杆放大了的长把军刺,比其赵兴所用的霸王枪和吕布所用的方天画戟足足长了五尺不止。典韦只需求稳坐在安装了特制桥鞍的牛背之上,手拿“三棱锥”将挡在本身面前的统统牛鬼蛇神挑死便可。

考虑到典韦老是守在本身身边,功劳堆集的速率较着比其他同期的将领要迟缓,赵兴便忍痛割爱,将典韦放在了飞虎军主将这个位置上。对于典韦的才气,赵兴是向来不会思疑的。这个家伙暗害刘唐、忽悠张角、戟劈乐就、俞涉,活捉李文侯、掌掴文丑,不管哪一次都能让人面前一亮,仿佛还没有吃过甚么亏。是以,让典韦出掌飞虎军这支赵兴麾下最锋利的“战矛”,绝对属于神来之笔,而非败笔。

通过“千里眼”,典韦看到远处的地平线上灰尘垂垂升起,因而咧着大嘴高兴地笑了起来。

提及来也真的很奇特,固然一万夫余新军此前没有打仗太重甲铁骑,但身材魁伟高大的夫余人仿佛天生就是为重甲铁骑而生,一旦将身躯套金坚毅沉重的甲胄当中,骑上披挂重甲的战马以后,便立即发作出滔天的战意。

乌丸人和鲜卑人的不战而退,让本来还觉得能够一展技艺的赵统和徐达两位小将非常绝望,他们固然还是第一次穿上重甲铁骑的护具,但满身高低都涌动着一股子上阵杀敌的热血。

说实话,有虎将典韦保护在赵兴身边,赵兴的安然几近不消担忧。别看这位傻大黑粗的家伙看着像个呆瓜,实在倒是赵兴部下善于扮猪吃虎的第一妙手,很多人都被他的形状给利诱,反倒忽视了典韦的机灵和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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