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的名头在这里非常清脆。连赢一百零八场的记录至今为止没人能够突破。从第一场拳赛开端,曹新能的敌手起码都是三个以上,最多的时候达到五个。感觉徒手搏斗不过瘾,也为了让拳赛场老板和本身多赚点钱,曹新能乃至提出“让敌手持械,我本身白手”这类可骇的建议。
“去看看城里的贸易区,差未几都是你的地盘。你晓得,我不贪婪。只要不冲犯我,任何事情都能够筹议。我不是这里本地人,我是一个拳手。我的帮派名字叫做“怒雷”,我也一向管束部下从命这里的法则,老诚恳实交钱从你手上采办食品、药物、枪弹和女人……可就算是如许,你的利润另有多少?”
这里的人就喜好烈酒,他们管统统白酒都叫做“伏特加”。弗拉索夫扁酒壶里的这类龙舌兰还算不错,回味绵长,只是刚入口的感受实在很糟糕,曹新能乃至感觉那是难喝到顶点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