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杀手元朗[第1页/共3页]

但元朗不如许想,他已经杀过一个炼气三层的修士了,他并不怕修士。

他的脸上出现出高傲之色,诛仙枪才是这些兵器里的核心,是他们的构造诛仙殿最巨大的发明。

这内里有三套玄色衣裤,一套是玄色风衣,一套是玄色的卫衣和活动裤,一套是玄色的大衣,全都整齐的摆放着。

很多女生苦苦挽留,男生们却劝他先去忙本身的事吧,他们可巴不得元朗分开。

其他的男生们感喟,他们感觉请元朗来的确是最大的弊端,可题目是元朗不来,很多女生也不会来……

“不美意义,我接个电话。”

先不说抢了东西能不能冲破韩江山的阵法,只要上了法律队的名单,就绝无能够跑的掉。

“这块玉,不是甚么吉利之物……”

他叫元朗,三江大学大二的门生,既不是修士,也不是武者,仅仅是一个行动活络,察看详确的浅显人。

最后被一其中年人以三千八百万的代价拍了下来。

这是一块巴掌大的血玉,浑身通红,光彩都是绝佳的。

根基上粉碎凡俗界法则的修士,都会被昆仑山的法律行列入抓捕名单。

胡马冷哼一声,目光看向拍卖台。

很多保藏家面前一亮,因为这尊白玉麒麟的雕镂伎俩太先进了,毫无瑕疵,就是当代顶级的雕镂家都没法做到。

谁都未曾想到,阳光帅气,活泼开畅的元朗,竟然会是个杀手。

他们是一群大二的门生,好不轻易安排的两个班级联谊,可风头都被阳光帅气,唱歌又好听的元朗给抢走了。

“元朗好帅啊,给我个署名吧!”

偷袭枪一把是红色的,一把是玄色的,他拿起红色的偷袭枪,看到枪托上刻着“诛仙”的字样。

如果让人晓得,一个浅显人想去偷袭修士,必定会笑掉大牙。

他的声音非常动听,声色也把控得很准,把《我记念的》这首歌颂歌如同原唱一样好听。

最后这尊白玉麒麟拍到了四千五百万。

石天流摇了点头,这块玉给他的感受并不好,特别是那通红的赤色,仿佛来头不善。

因为他有诛仙枪。

白日,穿玄色的“事情服”没有甚么需求,反而不便利出行,因而他就没穿,姑息穿戴红色的衬衣上路了。

第二件物品,是一尊白玉麒麟,其身上完整看不出雕镂的陈迹,仿佛浑然天成。

韩江山有些对劲的说道。

接下来是唐朝杨贵妃用过的发簪……

回到他的单身公寓,他松散有序的翻开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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