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小我把我紧紧的按在地上,我用尽满身的力量也没体例跳下去陪她。
厥后,父母紧紧逼迫,我一边要抵当父母的压力,还要安抚小丫头敏感的情感,容忍她时不时的小性子。
时隔二十多年,我仍能清楚的记得她昂首看我的那双眼睛,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神清澈见底,没有涓滴的杂质,眼底的水润像微微荡起的烟雾,惹人忍不住想要扒开迷雾一探究竟。
我颤抖着双手,捧着那张纸,吐出血染红了空中。
那一刻,望着滚滚的江水,我完整的明白。
当然,也不是因为我那方面有题目,仅仅是因为我讨厌那些见了我就像见了肥肉一样的女人。
归正都是一些能刺激我,让我对思雅不满的话,还说我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整片丛林。
我爱她!超出世命!
但是,也有很多的烦恼。
我们打算着,等大学毕业了就结婚,到时候生两个胖娃娃,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像她,一个像我。
我向来不敢回想我的前半生,因为那有一段能够让我绝望到疯颠的回想!
必须申明的是,我不是好色之徒,也绝非风骚的人,乃至在她之前我都没有牵过女孩的手。
我哭,我喊,我叫,只要风声呼呼的刮,我再也听不到她娇娇的喊我,再也看不到她精美标致的小脸对我扬起暖到内心的笑容。
或许俗话说的很对,爱情中的男女,智商都是为零。
但是,如许的我,却在十八岁的时候,猖獗的喜好上了一个家道浅显的女孩,发誓非她不娶,这是我熟谙的人都都没有想到的。
倾慕虚荣、贪污享用,那样的女孩我才不喜好!
如许的事情多了,垂垂的,被人宠惯了、萧洒惯了的另有点大男人主张的我,感觉很没面子。
我自认,我专情而埋头,给了她统统的豪情,从不像别的男孩那样花天酒地,也没有和别的女孩有含混,她那样做,是对我的不信赖。
莫名的,这个词在看到她的那一刹时呈现在我脑海里。
那天,我和朋友们拼酒过后,头有些晕,正在别墅的阳台上吹风,无聊的看着一群哥们和女孩们相互喂酒、玩耍。
我当然不成能同意,为此我俩有了辩论,她竟然一气之下打了我一巴掌。
“不!”我吓得魂飞魄散,不管不顾的跟着往下跳,但愿能抓住凶悍坠落的她,就算抓不到,跟她死在一起也好!
好哥们陆凤拦住我,说我已经落空了男人汉气势,被一个女人管的死死的,今后必定是妻管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