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匕首扎了几个小孔,穿上皮绳,如许就相称于有了鞋带,木子感觉本身是个天赋,一只鞋子上两根鞋带,这事不是普通人能想到的。

土默部是个近五千人的大部落,而蓉兰的部落则只要二百多人,当蓉兰部落的人偶然中进入土默部的草场被发明以后,结局就已经必定了。

看来她并不是浅显牧民的女儿,皮肤看上去有些过于柔滑,浅显的女孩子要粗糙很多。

用两只手很简朴就能做到的事,一只手就难多了。

鞋子太肥了,穿在脚上会打滑,不跟脚。

吃饱喝足,精力放松下来,睡意不成反对的袭来,蓉兰连三个呼吸都没对峙住就睡着了。

狼嚎声传来,紧接着又有几声照应,乌黑的郊野入耳不出远近。

这得益于他们的把守很松弛,因为他们不担忧有人跑掉,一个女人在草原上活不下,究竟证明如果不是碰到木子,蓉兰也会在几天内去和父亲团聚。

木都头已经戒色挺长时候了,蓉兰这丫头长得相称不错,可悲催的是她只要十五岁,这完整超出了木都头的底线。

草原上日夜温差有点大,隆冬的深夜里仍然有些凉。

女孩低头道:“男人都死光了,女人和孩子另有一半,被带走了,我骑马跑,马被射了一箭,也死了”。

没体例,只能利用转移大法,木子问道:“我们要往东走,你从哪个方向来的?”。

出乎料想的是,蓉兰对土默部并没有表示出太多仇恨,因为她是女人,是弱者,弱者没有复仇的才气,以是就没有记仇的资格。

拿畴昔给蓉兰套到脚上,又吃力的把鞋带都系上,蹲在那边细心打量了一番,连连点头道:“莫非本都头上辈子是个鞋匠?”。

蓉兰笑着躺在他身边,用心往他身上挤,把脸上的泪水都擦到木子身上。

无所谓了,不管她之前的身份是甚么,现在都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了,并且这个女孩子叫本身叔叔。

这类仆从在草原上不值钱。无能活儿的仆从才是好仆从,能生儿子的仆从才是好仆从,胸要大,胸大奶水才多,屁股也要大,屁股大生孩子才轻易,像她这类除了一张面庞都雅,别的处所一无是处的女人,代价约即是一只瘦羊。

半路捡个标致的侄女还是不错的,路上还能帮手干点活儿。

耶律洪基对草原的节制仅限于能让那些大部落不相互冒死,特别强大的他还要减弱他们,至于那些很小的部落就完整顾不上了,

现在是草原上食品最充盈的季候,以是不消太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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