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摄魂铃(2)[第3页/共4页]

夜店前面有一大间空房,领头人领着前面那一行几个去了空房里。

赶尸的地区范围往北只到朗州,不能过洞庭湖,东边以靖州为界,向西只到涪洲和巫州,西南则是云南和贵州为界,这些处所便是苗族先人的鬼国辖地,而阿普便是蚩尤。

非论如何,差事顺利完成,赶尸人领了丰富的报答,看动手中那袋沉甸甸的银子,心中不安,固然是本身辛苦赚来的财帛,但却感觉这钱来路不正。压下那丝不安感,半晌没有歇息便出发返乡。赶尸人只想速速回籍,过正凡人的糊口,有了这些钱再加上之前存下来的,充足他在故乡过充裕的后半生。

尸首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但却操行不良,赶尸人到县城的时候,耳闻了一些这公子生前干的事,没干甚么大恶事,但只一样,他喜好调戏良家女人,污了好几个大闺女的明净,仗着家中钱势打通官府,拿钱堵了受害人家里的嘴。可那些明净被毁的女人,半数害羞他杀;半数得了失心疯,虽留命却平生尽毁。

更深露重,乡间巷子上,一行人影悄悄挪动着。领头的是个穿道袍的法师,身材肥胖,广大的道袍罩在他的身上更显形销骨瘦,灰黄的脸上凸起的双腮,却嵌着一双精亮的眼睛,如同坟地里飘忽的鬼火。

与其说赶尸倒不如称为领尸,尸身上面要盖着层玄色尸布,加上秘制的药物用以制止尸身腐坏;每具尸身头上都戴着高筒毡帽,额上贴着誊写了咒文的黄符,尸身跳动时那黄纸符便随之飘起来,纸符上面腐坏程度不一的脸若隐若现,再加上苗疆密咒,尸身天然会站立起来。赶尸人在前面带路,不提灯,只手中摇着摄魂铃便可。夜间行走到村庄时必须是要敲锣提示的,让村里养狗人晓得是行尸来此,关好自家的狗,免得跑出来咬坏了尸身。

“还是本来的老路。”喝口茶,持续说着:“你也是晓得,赶尸不出鬼国,出了鬼国的地界便得不到阿普的保佑,那尸身便赶不动了。”

两具以上的尸身赶尸人会用草绳一个个把它们串起来,每隔7、八尺远一个,为制止赶尸时尸身狼藉而导致丧失;有其他法门的赶尸人是用红线来串尸身,纤细之处略有差别。

但实际总与料想相违,赶尸到云南,返来的路上又接了一桩差事。尸身是被雷劈死的,赶尸人本不肯接下,但店主会给出丰富报答,想想这既是最后一次,便也勉强承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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