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当年恩怨[第4页/共5页]

钟天胧下认识的扭过甚,正都雅见小绫不知死活的朝着断崖跑去。

清梅有些惊诧道:“你这是干甚么?”

看清来人后,钟天胧俄然大喝一声:“呔!妖孽,吃我一记抓波龙抓手!”

“好久不见,你的修为退步了很多,是不是偷懒了?”

“??????”

“我躲在暗处,看着你女儿在你的灵堂前痛哭流涕的模样,却仍然在自欺欺人,洋洋对劲。”

“胡说!当初若不是我违背信定,想夺走你的身材,你又如何会强行催动本命蛊,终究因反噬而死!这不是仇,又是甚么!”

“我跟地府做了一笔买卖,以坛树的愿力,消磨那些重冥怨气。”

语气一如既往的安静,但清梅的眼角模糊有泪光闪动,不过很快就拭去。

虎仙放下周琦央,神情凝重的面对一身白衣的清梅。

见清梅看向本身,钟天胧赶紧收起笑容,一脸严厉。

清梅明显是推测钟天胧有此一问,很快就回道。

“本来那只傻狗还是坛树的树魂。”

清梅淡然道:“坛树能耸峙千百年而不倒,储藏灵气,足以证明它与山神灵玉属于同源。”

这是甚么意义,怕我跑了不成?

“切,你个老文盲!”

说完,清梅破天荒的暴露滑头的笑意。

作为代价,清梅将与坛魂蛊共用七魄,而当她受伤或是抱病,病愈的速率将会低于凡人。

“当我从梦中惊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有一村民仓促忙忙的找到我,说山下的当铺老板俄然发疯,用刀砍伤一名教书先生后,又朝几个小镇住民动手。”

一声响指,白雾刹时消逝,与此同时,有一道喊叫声传来。

“待怨煞消逝后,本来红色的玉石,收回刺眼的绿光,透过光芒,我瞥见当年产生在绿萤山上的各种。”

“为甚么要用坛树的魂?”

“就你个小崽子能说出这么有事理的话?啊呸,被你带沟里了,小小年纪不学好,竟然学人骂脏话!”

“小兄弟,以小老儿所见,你们灵鹿村的底下,定有一条灵脉!哈?你问啥叫灵脉呀?”

钟天胧发笑道:“你还真是一个大逆不道的麻衣祭司。”

“当铺老板流下一行血泪,丢掉手中的刀,众衙役刚要扑上去,成果阿谁老板竟然咬断本身的舌头,吐出半截舌头。”

人间事物无益必有弊,无一例外,是以当清梅身故后,七魄则被坛魂吞噬,而三魂也将永久飘零,没法投胎转世。

“在某位祭司大人遗留下来的羊皮卷里,记录了与那块玉石相干的信息,因现世时激发异象,先人们觉得是神迹,因而将玉石供奉起来,定名为山神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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