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费事把刀子递给我。天啊,我恨透这些事了。你们看过别人用短剑斗争吗?没有?没有?都没有?好吧,我见过。当时我曲着身材,他们在对街的院子里械斗。在我住的处所,具有短剑利刃不是希奇的事。我尽量不想去想起这类事,一向都尽力地想忘了它。”
何夕:“贰言!”
3号:“哼!就算你们都以为夏洛克无罪,那又如何样?哈?我感觉他有罪,就是有罪,我不在乎本身是不是孤军奋战,这是我的权力!”
2号:“我不太明白,她坦白了甚么?”
何夕:“你感觉夏洛克能够双手高举过甚,拿短剑往安东尼奥的胸口刺下,用如许的体例杀死安东尼奥吗?”
何夕:“毫不成能看错是吗?大师请看,这是密斯出庭时的庭照,她的鼻梁两侧有两道很深的压痕,我说的没错吧。密斯大抵有四十岁,但她很尽力地让本身看起来只要三十多岁的模样。她盛饰艳抹,染着头发,穿上年青女孩才会穿的新衣服。她坦白了一件事,一件很首要的事。”
何夕:“我只是想表达,密斯的目力题目存在疑点,她的证词并不具有绝对的压服力。”
他不像其他的反对角色,4号是富有理性的对峙有罪,但何夕驳斥他今后,他便立即支撑了更理性的无罪;7号是个墙头草,大情势是无罪的环境下,他背叛的比谁都快;10号是个地区黑+种族轻视,连3号都对他嗤之以鼻,他最后灰溜溜的随了大流,没有更多话语权;唯有3号,他至始至终只要一个观点:夏洛克有罪。他不会因为任何环境的窜改而窜改本身的态度,他仿佛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只求将夏洛克奉上行刑台。
嗯,那就解除了此中一种,只剩下了…
3号:“淦!你如何晓得?”
4号:“奇特,我之前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没错,她确切是应当佩带眼镜的。”
1号:“嘿,听着,8号说的对,我也看到了,我是最靠近她的人,她鼻子上确切有那些印子,并且她在法庭上也一向在按摩她的鼻子!”
本来另有一个NPC没有被逆转。何夕挠挠头,全部歇息室,就属3号最固执,重新到尾与何夕对着干,打擂台,最后剩下他负隅顽抗,何夕并不算不测。但是,如何才气完整令他也窜改态度呢?
5号:“我们不能单凭如许的恍惚证据就让一小我判极刑!”
何夕:“是以,我想我有来由做出一个公道的猜测,密斯躺在床上时,并没有配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