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噗嗤!

“会是甚么样的灾害?较着不是狂暴碎星者的遗泽带来的窜改,那点分量连地球都没法完整毁灭,何况比地球大十倍的大角十三……极有能够是因为大角星吧?”沈聪看向星空中吊挂着的大角星。

大角十三的文明已经垂垂将近走到绝顶……或许曾经有一艘飞船,载着大角十三的但愿,一船生命种子,拜访了地球。将生命种子洒在地球这颗更加美好的星球上,等候着新的文明孕育。

资本回收,只用了一个月时候。

而大角十三的外星人。

只留下些许残骸。

不晓得多少年畴昔。

连外骨骼都仿照出来。

不晓得甚么启事,大角十三的地表环境开端恶化,外星人不得不躲进地下。

那就是大角十三的文明遗址。

独一完善的是聪明,它们即使智商很高,但狂暴碎星者只是传承了生命种子,没有传承知识。

它是北天夜空中第一亮的恒星。

……

因而沈聪顺利汇集了统统的遗泽,没有为它改名字,连卫星都没有发射,就直接扯破时空分开。

这颗没有被重新定名的翼宿九五,就如许告别了金属文明,回归星球出世之初的死寂。而沈聪,再度扯破时空,制造虫洞赶路,向下一个传承星球飞去。

“按事理说,红巨星是分开主序期的恒星,属于恒星的晚期。真要有生命演变,演变的时候绝对比地球长,如果生长出文明,文明应当很发财了。但愿有比地球更发财的文明,如许我才气获得更多的知识。”

间隔地球很远,又是一颗红巨星,沈聪获得幻影之翼的影象时,很难信赖这里会存在有生命的星球。毕竟大角星质量不比太阳大多少,但直径是太阳的21倍,亮度是太阳的215倍,恒星风的强度远超太阳风。

至此另有三颗星球等候沈聪驾临。

不过当沈聪达到后,能够肯定,这是一颗矮星,与太阳差未几的黄矮星。

“当然,这是我的脑补画面。”

“地盘沙化、河海干枯、火山频发、地动不竭。全部大角十三在被大角星加热,粉碎了本来的星球生态体系。”

沈聪持续寻觅下一个外星人,未几时候扫过全部大角十三的地表。发明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外星人踪迹,独一少量的沙地生物在活动。而外星人居住的处所,普通都是在地表之下,很少来到地表之上。

《普罗米修斯》中的外星人,在地球上喝下黑水,然后分化为最根基的DNA,缔造了地球上的生命,因为环境的分歧,演变出的人类和造物主之间,有点不同,但不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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