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主家的儿子醒了[第3页/共5页]

马车在一个卖酒的店铺前停了下来。

“老爹,小官人的眸子子又轮了一下!”耳朵边一个极尖细的声音,下了简有之一跳,又轮了一下?这不是鲁迅先生写祥林嫂的句子――“眸子子间或一轮,表白她还是个活物”,难怪这么熟谙,不由斜着眼睛瞪了一眼,白白净净的丫头瞪大眼睛,暴露欣喜的神采。

“拿笔墨来!”简有之见他称好,豪情大发。未几时,小厮奉上笔墨纸砚,抓起笔来,大书三字――百步醉。

老爹是个典范的胖胖的庄主老财形象,老母也是个典范的胖胖的白白净净的地主婆形象,这合适宿世党的鼓吹手册上的反动派的一贯形象,除了没有凶险狡猾鄙陋的透露,大要上看起来还是非常驯良可亲。家里的丫环仆妇倒也生得红润安康,有五大三粗的粗手粗脚的妇女婆子,也有纤腰挺胸白净的丫头侍女。这倒是与鼓吹手册上的白毛女形象不太符合。但是可证明一点,这便宜爹妈,定然还算是良善之辈。

“那就对了!”简有之点点头,摸了摸怀里,想不到这前身还攒了十四五两散碎银子,若不借此去大宋繁华之地看看,倒是孤负了这一番重生。

“装裱好了,可挂在外头!”简有之看这三字,颇觉对劲,只是那王三通一脸难堪,干笑两声。

“春光无穷好――”简有之下了马车伸个懒腰。

“这便是我家的铺子?”

进了城门,二丫就浑身不安起来,在马车里扭来扭去。

“甚么!”胖老父老娘另有那丫头同时瞪大了眼睛,直直的蹬着他。

“小人王三通,小官人记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的,小人本来前几年才被老庄主起用,这些年也常去老庄主那边拜访,只是小人没有福分,几次都错过了小官人,深觉得憾事!”此人提及话来,倒也入耳。

第一天就在如许的混乱中度过,傍晚后,看着简有之喝下一碗稀饭有,胖老爹、胖老妈有些欣喜也有些担忧的拜别。

“go――”简有之很拉风的飚了一句英文。

“唉,看来我之前必然是个浪荡子。”简有之摇着头感喟,伸脱手来,“拿来!”

“老庄主亲身名之,唤作百步倒!”

“改朝换代?建立伟业?”简有之搞清楚本身穿越后,花了半天来考虑这个题目。

“快,快,拿水来!”胖老父连声大喊。

“甚么――”二丫下认识又退了一步,加点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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