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的,不可反对?那不就是抢亲!
“好吧,你同意嫁给我。”红发男用襟曲解我的意义。
我的确无语,没见过他这么赖皮的人。并且当他与我对视,我又看到那种奇特的眼神,在天牢中曾经看到过的,就像一个孩子看到别致玩具的镇静,毫无倾慕的成分,反而有些残暴的冷意,仿佛恨不得当即把新玩具藏到一个处所,然后大卸八块。
“我就喜好这只半妖。”红发男打断他,“别再废话了,不然我先砍下你的熊头。”
十四山,我来了,固然是做为被抢的女人。不过我坚信,我会窜改运气!
“要放开吗?”红发男见我不语,再问。
这小我真卑劣霸道,这时候我说放开,就会直接掉下云头、摔成肉酱。现在他的飞翔高度起码得有7、八层楼那么高吧。并且他要摔我,底下有谁敢捐躯相救?真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刚才我逃窜时,妖们仿佛用心反对了我的来路,不然我还能够多跑几米,不消这么丢脸。
米卢说过:态度决定统统。
此时,一边的妖祖终究哭了出来,因为他保不住大圣爷爷的人,将来就是个死,可现在惹了这红发煞神,当即就会死。细考虑下,虽说结局是一样的,但死有前后,还是且顾眼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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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皮肉之苦。”他一脸不屑地解释,“幸亏忘川阿谁家伙当初找到这么个处所,也幸亏他晓得进入之法,不然这一千多年,就很难偶尔歇歇了。荣幸吧,半妖,没有这咒语,你是进不了十四山的。”
我非常严峻,不晓得要如何办,却听他呼哨了一声,一匹跟他的发色不异的火红色马儿当即从人群中飞了上来,载着我与他,带着身后一群军容整齐的叛军,飞离了我乃至还没住热乎的妖居地。
运气好的话,或者我还能看到肉包,再或者,我能把它偷出来也不必然。
青石台下嗡的一声炸开了锅,我的脑筋也一样。
“啊,你看,我竟然发了善心。如果你现在要我放开你,我想我能够同意。”他右臂平伸,把我腾空举起。
十四山间隔妖居地比较近,都属于洪荒界的偏僻地带,再加上红发男的速率仿佛不输给孙悟空多少,以是感受上不过才半个小时就到了。
“欢迎来到十四山。”红发男忽尔一笑,抓起我的手,在我掌心中划着甚么,同时默念咒语。等他做完这些,我才觉到手掌刺痛难忍。低头一看,只见满手是血,不由吓得惊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