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笛子,魔童从不离身,爱不释手,现在不知是回归正主之手的原因还是其他启事,笛身变得晶光锃亮,终究暴露了神物的品性,隐有光彩闪烁,却不失持重,没半分金饰的轻浮感,看上去器宇轩昂、桀敖不驯,有如魔族的赋性。
肉包不是特工,魔童就开端爱它爱得不可,大抵因为此地除了捕获的、被当作食材的野兽外,大师几千年没有过宠物了,以是魔族高低,特别是女人和小孩子,萌肉包萌到死。这也就是那天我们返来时,一群人围着肉包啧啧称奇的启事。
临走时还没健忘跟我说,“你的肉包来了,害我想吃肉包子,早晨包包子好不好?哦,别忘了做妖怪蛋。”
有人喜好我做的菜,哪怕是一个没有味觉的人,我都能够自欺欺人的感到身为厨师的欢愉,这但是我从小到大的胡想啊。至于妖怪蛋,是西餐中很驰名的开胃菜,因为有些辣的味道以是得名。没想到魔童很爱阿谁,并且这道菜其营养丰富,我也乐于做给他吃。
“是吗?那也太奇异了,十四山离虚无洞很远哪!”我表示思疑。
他吁了口气,停歇了下情感,才一脸严厉,小大人儿似的走出门去,忙活改正魔气结界的弊端事件去了。
“没错。不过你别乱摸它,它很敏感,真的会咬人的。”我也想起了这个故事,记恰当初看封神看到这里时,还感觉很风趣,没想到是真的。
想要跟忘川一较是非,他必须给本身争夺大把的修行时候,这也就是全部魔族都冬眠在虚无洞的启事。
魔童这才记起另有闲事要做,嘟囔着道,“都怪杨戬不好,又给我谋事,还好及时发明了这个缝隙。那魔气能封了外来者的视觉、听觉和感受,也能封了神识,却独独忽视了嗅觉。我记得封神之初,杨戬有一回眼睛受伤,还是变成狗,闻着去找他徒弟的。现在他有哮天犬,找一件你的衣物,闻一闻,再跟肉包一样找出去也说不定。它是叫肉包,对吧?”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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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是凡狗,你当它是哮天犬啊,哪有那么大本领,还能里应外合?”我让步了半步,“说不定它跟着哮天犬出来闲逛,偶然间发明我的气味,这才追踪出去的。不信你以魔气探测它一下,但是你绝对绝对不能伤害它,不然我今后打死也不下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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