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涯为了把血参卖一个好代价,他就必须去这些大型的药店,小药店恐怕出不起价。

闻言,赵天涯并没有第一时候报价对方,而是不着陈迹的打量了对方一眼。

“吴经理,不是这类,大夫说了,要治我爷爷的病必须是血人参,这类浅显人参,底子不管用!”

赵天涯谨慎的骑着摩托车,四五十里路,愣是骑了三个小时才到了县城。

这血参起码百年,才会有这类范围的大小。

“吴经理,吴经理,你们这里有没有血人参,快点儿拿过来,多少钱我都买!”

妈的,竟然藐视小爷,你丫的不要老子换一家!

几近已经将近绝迹的血参,就如许呈现在了他的面前,并且最让他感遭到震惊得是,这血参的个头有白萝卜那么大。

吴江一听,呆了一下,他手里可没有这类人参。

吴江从药贵里拿出一根萝卜头那般大的人参,那位被吴江称作林蜜斯的女人一看,连连点头。

赵天涯看到这瘦子的态度内心固然很不爽,但是,敏捷沉着了下来,他只是为了脱手血参,只要卖出去了,管他甚么态度,归正今后也不会和这类人有甚么交集。

“本来是林蜜斯啊,我们这里有三株二十年的人参,我这就拿过来!”

说着回身就要分开。

想到这里,内心也好过了几分,“吴经理,我来这里是卖药材的!”

赵天涯走进百姓大药房,就看到络绎不断的买药人。

赵天涯听了,心中一动,就愣住了脚步。

来他们药房卖药材,呵呵,亏这小子想得出来。

林冉一听,美眸大亮,看向赵天涯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希冀。

血参!

“代价多少,你开,只要不过分,我就要了。”

这药店名叫百姓大药房,在天下但是很着名的,到处都是连锁店。

吴江一听赵天涯说是卖药材的,顿时一脸的不屑。

固然对方要的是血参,而他店里没有,但是他信赖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之下,是能够让对方将他这积累的人参都卖出去呢。

赵天涯骑着从王艳红家借来的摩托车,背着放血参的竹篓就出了村,直奔山道向县城开了畴昔。

“把你们卖力人叫过来,我有一笔买卖要跟他谈!”

吴江不觉得然,对赵天涯这类小农夫也看轻了几分。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瘦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这瘦子头大眼小,一笑起来,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身为一名药房经理,晓得天然也不会少的,不然的话又如何能够成为这药房的经理呢?

看对方脸上那焦急的神采,便不难猜出来这东西是对方告急需求的,乃至或许是用来拯救的,如此一来的话,这个代价不管他开多少,对方都必然会同意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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