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还是我们,又不是我们了,只要她还是最后的模样。”
她留着满头金黄色的短发,头上戴着玄色男士皮帽,长到脚踝的皮衣外套和破洞牛仔裤以及脚上的马丁靴仿佛都在喊着“我很放肆”,手上还勾着一支烟。
“不,有一小我,她是轻松的,她比我们都欢愉。”
“有没有想过戒烟?”我拿掉她手里的烟扔进盐池里看着她说。
我们爱的太用力,
我从小到多数是背叛的,用教员的话说就是混世魔王。模糊记得我高二提早离校时全校被我折磨过的教员们专门开了个欢迎会,鞭炮轰鸣、锣鼓喧天的,在吵喧华闹的欢迎会上透过鞭炮的火星子还能瞥见教员们的脸上挂着劫后余生发自内心的笑。
“嗯。对啊,都五年了。”
“每年每年的集会都没甚么意义呢。”
但是再混世再无能又有甚么用呢?她还是栽在了韩一手中,只要统统需求摆平的事情一扯上韩一的时候,就算你拉来一百个风风火火,牛逼哄哄的王冉都比不上现在你放一个屁有效。
我看着王冉,她看着远方的眼睛中映着一轮发光的玉轮,玄色的长发随风飘荡着,发丝偶尔挠过我的脸庞。
在那些不懂事的年纪里,我一向但愿有一个女友。她要留着金黄色的短发,化着烟熏妆,穿衣气势是朋克摇滚的。
“或许还存着那么一点胡想吧。”
这个年纪的我们,只想稳定,在这个起伏不定的社会,稳定便是最大的幸运。
“我是二字打头,但是倒是七字末端呀。”这么一想还蛮好笑的。
她侧眸看着我直视着我开口说:“那你有没有想过停止写作?”
“我没想过我会和他熟谙,那会儿的我们只在别人的口入耳到过对方。”王冉点了一支烟猛咂了一口。我看着抽烟的王冉,在她四周环绕的烟雾像是一层蒙在翡翠上的灰尘。
此去经年误良辰,物是人非事事休……
“可真快啊,我们都毕业五年了。”
五年的时候,说长不长,对一辈子来讲它只是五年;可说它短也不短,它充足让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长成满地乱跑,嘴里喊着“ABCD”的小童;它充足让听话懂事十岁出头的儿童变成情窦初开,春情萌动的少年;他也充足冲淡人之间的交谊,哪怕你们两个曾经出世入死。
“可你不也没出缺席过吗?”
琼瑶式的爱情观对我们这一代人影响太深,深到十八九岁到二十二岁,全部芳华期的我们都在神驰着轰轰烈烈的爱情,悔恨着绿茶一样的女婊,三叩首义结金兰的兄弟就有一大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