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 一正三副[第1页/共4页]

一个染着大红色头发的男人,迈着八字步,慢悠悠的朝前走。

佣兵协会并不管饭,以是砸开会有结束以后直接就宣布了散场。

虽说并不全数是没用的东西,但是运营一个佣兵团,赵纯良有本身的观点,而他是一个很刚强的人,普通环境下不会让别人影响到本身的运营理念。

上面坐着的人被爱德华.朗多的话给鼓励了,纷繁大声的喊道。

会一向开了一天。

明天经验杰克就是操纵了佣兵协会的一个端方空子。

菲尼斯一起上也没跟甚么人打号召,就走在爱德华.朗多的身后一点点,以此表示出对爱德华.朗多的尊敬,毕竟,爱德华.朗多是第一副会长,他的身份比爱德华.朗多还差了一点。

赵纯良微微一扬眉毛,难不成这菲尼斯,要死在这里?

“当今期间,是佣兵的黄金期间。” 爱德华.朗多笑着说道,“天下范围内对佣兵的承认与承认,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程度,停止上个月,全天下已经有超越百分之九十九的国度,与佣兵协会签订了佣兵和谈,任何一个佣兵协会的成员,都能够以佣兵 的身份,免签进入和谈国度,这充分的申明,佣兵的需求量,已经达到了一个相称高的程度,信赖再用不了多久,全天下范围内,就没有一个处所,是我们佣兵,到不了的了!”

过早的经历腥风血雨,让赵纯良在很多事情上表示出来的冷血远超越其他佣兵。

爱德华.朗多身为贵族,主持如许的集会天然是手到擒来。

“我总感觉这像是神州有关部分在开会。”南宫凤鸾说道,

赵纯良眯着眼,看着爱德华.朗多,他与此人无冤无仇,只不过因为拂晓的任务,赵纯良不得不杀了他。

最后一个走在菲尼斯身后的,是一个穿戴唐装的神州人,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清朝期间人们常戴的小帽,脚下穿戴玄色的布鞋,布鞋里是一双红色的袜子,他的双手插在了袖子里,鼻子上是两条细细的八字胡。

说到这,爱德华.朗多按下了桌子的一个按钮。

他能够做很多功德,并且不让做功德的人亏损,却也能够为了一己私欲而对漠不相干的人痛下杀手。

这有点像是神州的人大集会,不过比人大集会来的粗陋的多的多。

声东击西?

“神州文明对全天下的腐蚀已经长达数百年,就连汉语都成了天下第一大说话,自但是然的,外族人不管做甚么事,都会带上神州的气势的,这是功德!”赵纯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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