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是汉奸还是人材?[第1页/共3页]

客岁左辅顾君恩建议大顺规复科举,陆四采取,却命开恩科,要天下人皆来考。

“自古治国,首治豪强,监国圣明。”

汪所定拷掠者以万历四十年后乡绅科目为断,即万历四十年后有功名在身者,全省计270余家。

此事被原西营礼部尚书、现任大顺西北巡阅使的吴继善得知后,因其原就与汪兆龄分歧,反对其对地主阶层大杀特杀的政策,是以上书行营揭露汪兆龄乱杀无辜事。

汪兆龄深恨大户不为国度着力,反而聚众反叛,密令催军将第十一军俘虏的上千人尽行扑杀,惨不成言。

言:“西北刚经大乱,想要大治,必须赋税。国度初立,一穷二白,恰是尔等赎罪之时。所谓有钱出钱,有力着力,二者都不出者,清楚视我大顺为贼寇。既是敌非友,则决然措置矣。”

“门生于成龙。”

又派精骑略行两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长,少者令媛,多者万金。有不能献金银者,追其牛羊过半。勇于顺从者,兵器相加。

诸般手腕轮番上阵,使被拷掠者叫苦不已,纷繁捐输交饷。

西安为西北中间,堆积大量前明士绅官员,此帮人等九成降清,有汉奸之罪。

“永昌元年失利之事,本源乃轻敌满洲,非士绅。前番永昌天子于北京追赃也无不当,概积年以来前明士绅官员所得,非盗上即剥下,无一合法所得。倘若不可追赃,便是默许此类人等财产合法,他等若合法,我大趁便分歧法也!”

又命组建清乡队,每县一百至两百人,对凡地盘过千亩,或财产店铺过三家者定下捐输比例,或五抽一,或四抽一。如有不交者,清乡队即抄没其家。勇于顺从者,则调大兵捕杀之。

谕令颁下后,陕西巡抚张国柱、甘肃巡抚汪兆龄、宁夏巡抚赵忠义、青海巡抚辛思忠便极力筹措此赏功银,然西北处所瘠薄,百姓无有积储,行营又严禁分摊百姓,不得已四位封疆便将目光同一放在了境内乡绅头上。

为了更好更快更便利的完成监国所定任务,又为完整断根士绅土豪于乡野权势,汪兆龄更是私设甘肃催收司,以原西军降卒四千余报酬催军,分遣各地。

在顺军安定西北的强大阵容下,土豪乡绅不敢抵挡,其家属权势被大大减弱,难以再同前明时一样摆布处所,构成处所一霸。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官积储,残暴非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催军一至,立时从处所手中拿取名单,以拷掠体例拿来名单中人,迫其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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