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颜挑了挑眉毛,有些惊奇。她这几年多历世事,晓得在如许的乱世,金子非常值钱。一百贯钱也一定换获得一两金子。十颗金珠,起码也有七八两了。
顾颜皱起眉来,她对于几个毛贼固然没题目,但如果碰到练习有素的兵士,可没掌控必然能够对于。还是找一个有气力的大商队随行的好。便问道:“就没有往北边去的吗不跳字。说着从怀里取出一贯钱放在桌子上,“如果能找到,这赏钱都是你的。”
到了集市里,她随便探听了一番,发明商队固然很多,但都是往南走的,没有从这里向北去的。她略感惊奇,向本地的经纪刺探详情。
是 由】.
那经纪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非常夺目,听她细问,就笑着说:“传闻越国和宋国又在兵戈了,两边的大将都是短长的,打起来不得消停。只是苦了我们这些人啦,兵荒马乱的,谁又敢往北去呢,就连本来去北方的商队,现在都仓猝往南边赶呢。”
腰间的短剑是她用当年捡到的残破兵器打磨出来的,她曾经用这柄剑杀过一个觊觎她仙颜的登徒子。那小我悄悄的跟从着她,欲行非礼。被她发明以后,一番斗争,便拔剑将他杀死。那是她平生头一次杀人。或许是小时候见血多了的原因罢,她竟然非常沉着,手都没有颤栗。
顾颜看看本身肥胖的小身板,这个“懦夫”的称呼还真是怪怪的。她不自禁的摸了摸鼻子,说道:“我也是想去云阳探友的,不如结伴随行罢!”
青年喜道:“如此最好。如果安然达到,我家夫人愿以十颗金珠做酬。”
不过她并没有立即动心,一小我在这乱世糊口了数年,她已经学得对任何人都先存三分防备之心。向那青年问道:“不晓得尊夫人是那里人,为何要向云阳城去呢?”
青年有些游移,说道:“我家夫人是越国的大族,往云阳城去,是访一名旧友的。”
顾颜留意看了一下,这位仕女只是凡人,心中一笑,如果这位夫人连使唤的侍女都是修仙者的话,那未免有些骇人听闻了。
那经纪两眼有些放光,他游移了一下,说道:“昨日城中来了一名夫人,传闻她要往北方的云阳城去呢。只是要走的途径很险,路程也快,在城中找了很多武师,都不肯意护送她们。公子无妨前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