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二十二岁,肤白貌美,在市文工团上班,受外婆熏陶,古筝弹得非常好。却在父母对峙下,嫁给了远在西北边疆的战机飞翔员,三十岁的周砚深。

狼见有人出来,缓缓站起家,是一头瘦骨嶙峋,毛发稀少的狼,走路仿佛都有点儿不稳,摇摇摆晃就朝着叶笙走来。

叶笙就莫名感觉男人很眼熟,能够气质像某个明星?本来就对军绿色有特别情怀的她,这会儿脑筋一抽:“我来旅游的,你能帮我找家宾馆吗?对了,同道,你是哪个单位的?我转头必然要去感激你。”

以是,叶笙能很快就接管近况,她要想体例解开绳索,然后从这里跑出去,只要跑出去才有活下去的但愿。

天气有些暗,看不清男人的面貌,只是一身迷彩装,就让叶笙莫名心安起来。

难怪头痛欲裂,本来是撞到了头,脸上黏糊糊的应当是将近干枯的血迹。

叶笙闭了闭眼睛,人估客绑架原主是筹算带进山里,给山里那些砍木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皮肉买卖。

男人阔步走到叶笙面前,一双如鹰隼般锋利的眼盯着她,愣了几秒,眼底闪过不测,冷声开口:“你如何在这里?”

原主受不了,毕竟平时被人捧着惯了,也都是男人对她献殷勤,她喜好那种被捧着的感受,加上和公婆住在一起的各种冲突,开端深思本身的婚姻,感觉这不是她想要的糊口,厥后又和单位新来的一个小白脸有了含混。

披发着枯叶腐臭的霉味,身后靠着的是粗糙的木头墙壁。

收回砰的一声巨响,惊的叶笙后退几步,才瞥见狼的脑门正中位置插着一把军绿色把手的匕首。

四周是苍茫的山,看不见绝顶,有一条羊肠小道,不晓得通向那里。

时候不晓得过了多久,叶笙只感受手腕要断了时,绳索才被锯开。

紧紧握着匕首,看着狼腾空跃起劈面而来,叶笙咬着牙硬撑着挥刀劈面而上,反正都要一死,那她必然要把刀插进狼的心脏。

想想又不成能,那但是在法院门口,就算有个天胆,也不敢在法院门口绑架她吧。

荒山里除了她,另有其别人!

叶笙因为得了先本性心脏病,刚出世就被抛弃,是在孤儿院长大,以是她晓得只要尽力才气换来她想要的人生,一起刻苦尽力考上政法大学,又考了状师,因为她想挣更多的钱帮忙孤儿院更多的孩子们。

她记得刚打完一场未成年侵犯杀人案,从法院一出来,就被被告人的父母围攻漫骂,因为这个案子,一个多月没有好好歇息的她,低血糖晕了畴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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