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繁华忍不住破口痛骂:“你们吃老子的,穿老子的……连穿的小内内都是老子刷卡买的……做人的时候拜金奸商,当怪物该有点操行,多少懂些戴德回报的事理啊!”

丰县南郊。

约莫半个小时。

在他求救的时候。围鄙人面的二十来头活尸,也发明新目标,或者说新猎物的踪迹。一个个嘶吼怪叫,直扑而去。

这是一个年青男人。约莫二十三四岁,身材矗立,样貌不算多漂亮,但给人一种很慎重的感受。

这是金繁华最后遗言。

虽说……但愿很迷茫,却成为他独一活命的机遇。

金繁华左手抱电线杆,右手直接冲这帮家伙竖起中指,痛骂了一句。他晓得,对方底子不成能脱手援救,再要求都是徒劳无功。

关头是,他一身打扮与众分歧,背插长矛,身穿战术背心,脚蹬牛皮军靴,看去……很像电视上播放的特种作战职员。

痛骂两名‘小嫩模’一顿。金繁华口干舌燥,晓得本身是白搭体力。如果它们通道理,也就不是怪物了。

“拯救,拯救啊……”

金繁华眼神一亮,鼓足力量,扯开嗓门大喊起来:“拯救,拯救啊……”

怪叫声在耳畔响起。

启事很简朴,电线杆上,有它们巴望的甘旨食品。

骑车过来的年青男人,瞅见二十多头丧尸狂冲而来,不慌不忙,先停好自行车,过后,顺手抽出长矛,面无半点惧色,迎战而去。

谁猜想,车子刚进会所大门,灾厄来临。身边一个小我类变成嗜血怪物。他看中的两个小嫩模也不例外。

到了路口,金繁华发觉不妙,直接窜上电线杆,躲过一劫。

算了!死就死吧!

金繁华不想死!

“靠你娘!”

会所大门被他关上,内里的活尸跑不出来。但是,在行动的时候,还是有一小群活尸尾随他屁股前面,紧追而来。

三天了!

城乡连络地区,人丁少。沿着公路看去,只要三三两两身影,来回浪荡。

金繁华嘴唇干裂,双眼无神望向天空,那高悬的诡异黑洞,另有刺目标太阳,精力一阵恍忽。

脚一软。

不吃不喝,三天三夜。足以让他身心俱疲,苦不堪言。若非肥膘充足,比普通人经得住饥饿,早就撑不下去了。

在金繁华下滑大半小我高度的时候,他的保险办法起到感化,捆在身上的皮带,直接勾住电线螺栓,使他没有持续向下滑落。

早就猜测出来人是妙手。但是,比及对方一脱手,金繁华这才发明,对方不但是妙手,并且是妙手中的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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