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清平,刘氏的大儿子整日游手好闲,活脱脱的酒囊饭袋一个。二儿子想读书,却被家中拖累,只得跟着刘氏算账管账。剩下的小女儿,不做女红,不做家务,整天捧着话本想入非非,就但愿天上掉下个翩翩公子,恰好砸在本身头上,还寻死寻活,一往情深。
故事固然盘曲坑人了些,但笑点倒是可圈可点,最后也算完美结束。
有的是零散几笔,有的洋洋洒洒写了几行。
那只“鬼畜”,就站在这团“诡异”的粉红色霞光背景中,面无神采地看着她。
瞬息间,孟云卿欲哭无泪。日暮傍晚,落霞在天涯轻舞,映出江上云边一片瑰丽粉红。
……
“女人已经仿佛没有如许笑过了。”娉婷忍不住打趣,“公然,女人还是笑起来更都雅些。”
“我们但是在那边见过?”
“等等。”
看到一奇葩处,终雨忍不住捧腹大笑出声的时候,忽觉有何物,似是在她面前站了好久,现在才映入了视线当中。
娉婷挠了挠头,只得照做。
呃?
不知不觉,看了好些时候。
并非一人讲明,大略数来,起码也不下十余人之多。
刚好江上拍起一排浪花,带来些许东风拂面,孟云卿忽觉就算这般在船面上闲适懒惰地略坐着,随便顾目远眺,便都是好的。
即便重生以后,她也好久没有这般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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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卿却如蒙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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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看得人越来越多。
娉婷不识字,天然不知这是情爱话本(重视:是话本,不是画本,看我纯粹小眼神~)
还没来得及收起笑意,脸上的笑容便僵住。
更要命的是,不晓得他这么匪夷所思地看她看了多久――她都记不得她自顾笑了多久。
而这本书究其特别之处,在于阅的人多,还都留有讲明。
……
越想越毛骨悚然,不由浑身一个寒噤,好轻易才将先前僵住的笑容收回来。
大凡平平却专情的男人向来最受人待见,特别配上一幅好皮郛的时候。
“也好。”孟云卿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