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着说:“哦,忘了另有一点很首要,你的屁股上有一块疤痕,那是你上小学时被一个同窗推了一把,从桌上掉下,刚好被一把坏的凳子戳的,治这块疤都花了半个多月。当然,你被商狗咬过,在腿上有另一块疤就不显得那么首要了。”
你他妈的别碰我啊!
最特别的是,他竟然一边抱着我,还一边用鼻子在我的脖子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好久不见。”他说完这一声以后就又坐回了椅子上,持续玩他的电脑。
“因为我们是兄弟嘛,”他合起了电脑,站起家一把搂过我的肩,说,“走,请你用饭,为你拂尘洗尘!”
我又不是甚么大人物,更加不是富豪的儿子,有这个需求吗?
他并没有顿时答复我,而是低头看了一眼腕表,然后吸了一口气,问:“我如何晓得的,很首要吗?”
他耸了耸肩,“那就只能如许了。趁便说一声,我叫罗泽,你能够叫我蒙蒙。”
莫非今后我要跟这个同性恋相处一室四年?!
我有点抓狂。因为这个名字我底子就没有听过。我把我能想得起来的朋友全想了一遍,底子就不熟谙这个家伙。我所晓得的朋友的朋友中,也没有叫这个名字的。
除非我真的回高中去复读一年。
这让我的脑袋空缺了三秒。
就算没有见过我,这也调查得太清楚了吧?
如果没有见过我的话,他不成能说出这句“好久不见”的。
只不过,现在他摆了然就要跟我住一起的了。
只是因为我将要跟他住在同一个宿舍四年?
他拥抱我还罢了,也能够用一句“这是本国式的欢迎和礼节”来对付,但是这还不是他最特别的处所。
但是我说不出话来,我一动不敢动。
他想了想,然后说出了一句让我几近吐血的话:“因为我想跟你住一起。靠近,亲热。”
我正想吐槽他几句,只不过他顿时就转头盯着我,那眼神仿佛把我看破。
“为甚么是我?”
这也太夸大了!
我提起行李,就要出去,要跟这家伙住一起,鬼才晓得会产生甚么事呢。这小子必定是调查过我。并且看起来还是一个同性恋!
这股气味让我有些受不了,我真的想一脚他把踹开。
我刚去洗手洗脸好不好?!
我从速把行李挪到了前面挡住。
“……”我本来是想说不消或者你好归正总要说句话的,并且我已经作好筹办把行李交给他的,但是他并没有理理睬我的行李,而是直接抱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