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晓得的很多。”叶藏花竟然带了几分赞叹道,“可我记得,你初见那几具尸身时,说的但是‘这脂粉气如此之重’。”
会仙镇与太冲山脉脚下的太冲镇相隔不远,只是太冲镇中住的大多是居士,起居饮食,皆是修行,镇中除了一家饭庄只供素斋以外,就再无其他吃喝玩乐的场合。而会仙镇就要繁华的多,商店酒馆鳞次栉比,北里赌坊人来人往,路过太冲山脉的旅人大多会挑选在会仙镇落脚。
何况,他还是个男儿身。
叶藏花虽未明说,但幼女买卖,去处不过乎下九流里那些。他“又疯又傻”,去处只低不高,那帮人当然不想他今后翻身,最后必定把他卖去了倡寮。作为铸剑王谢的永青门少门主,自是少不了和顺庇护锦衣玉食,一夕之间,沦为娼妓,被人蹂|躏踩踏,此中痛苦屈辱,无人可知。
“叶掌门这话说的没错,亦提示了我另一桩事。”贾无欺嗤笑一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道安闲民气,站在这里的,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我当时一脸血污,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伙夫女儿的衣服本就烂的不成模样,我当时穿在身上,比起永青门人,倒更像个乞丐。我听到莫争跟他同业的人说,一个下人的小孩,况又是个女的,成不了气候。我听到后,便愈发装疯卖傻起来。”
叶藏花轻笑一声:“看来无欺不但易容术了得,这喜怒哀乐言谈举止也能演得以假乱真。”说着,他不动声色的瞥了一眼贾无欺身侧的人。可惜那人不解风情,并未对他的话有任何回应,莫非真如枯木顽石普通,百毒不侵?他抿唇一笑,移开了目光。
“无欺何必用这类眼神看我。”叶藏花半是调笑半时当真道,“初出茅庐者,天然要颠末一番磨练方可服众,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贾无欺与岳沉檀先前打过的哑谜,谜面答案跟着叶藏花的话语一一揭开。两人猜得不差,二十年前永青门独一剩下的活口,恰是永青门当时不到五岁的少门主,叶藏花。
叶藏花口气淡淡,仿佛在说一件毫不关己的事情,仿佛那并不是本身切身所历的悲剧,不过是一件朋友间的谈资:“母亲让我和厨房伙夫的女儿换了衣服,把我藏到了下人的房里。府里上高低下,藏的没藏的,都被找了出来,砍死了事。轮到我的时候,那莫争仿佛知己发明,想要留我一命。”
“天然是用心的。”贾无欺滑头一笑,“既然早就有了思疑工具,我若句句实言,难道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