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算悟出一点甚么了,文学的新意,不是赶时髦追浪头的消息学意义上的新,而是作家特别的糊口经历,就是别人所没有的东西。文坛是百花圃,假定你也种玫瑰,我也种玫瑰,百花圃变成了一花圃;固然玫瑰很宝贵,却会因为反复而变得单调有趣。人家种玫瑰,我种矢车菊,固然矢车菊没有玫瑰鲜艳芳香,却会因种类新而遭到人们的喜爱。在文学的巷子上拥堵,首要的是寻觅到本身。
沈石溪
我在曼广弄寨子糊口了六年,为了保存,养过牛,赶过马,带着鱼鹰到澜沧江捉过鱼,牵着猎狗到布朗山打过猎,几近每天和植物打交道,亲眼目睹了很多动人肺腑的植物故事。
在文学系我囫囵吞枣般地浏览了大量生物学、植物学、植物行动学等方面的册本。此中有四本书对我影响最大,一本是美国的威尔逊写的《新的综合》;一本是诺贝尔医学和心机学奖获得者、奥天时的劳伦兹写的《进犯与人道》;另两本是英国的莫利斯写的《裸猿》和《人类植物园》。捧读这几本书,我有一种跋涉于戈壁巧遇甘泉的欣喜感受。威尔逊所创建的社会生物学说惊世骇俗的观点对我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效应,而劳伦兹与莫利斯这两位杰出植物学家对植物天下所做的高深研讨,为我察看植物、提炼主题、布局故事开辟了一个极新的角度。
半夜,那伙武装毒贩公然呈现在国境线上。战役打响后,其他几名毒估客都被打死或活捉了,唯独占一个毒估客趁着入夜,滚进几十丈深的箐沟。那条老狗狂吠一声蹿进了箐沟。箐沟响起三声枪声和毒估客的号叫。我们从速下到箐沟,拧亮手电筒一看,那只军犬脖子中了一枪,身上中了两枪,倒在血泊中,但狗嘴还紧紧咬住毒估客不放。
我的第一篇植物小说写于1979年,当时,我在西双版纳军分区任消息做事。有一天,畴昔同寨插队的一名同窗来串门,奉告我一个动静,寨子里那位为土司养了半辈子大象的老象奴死了。我在乡村当知青时和那位老象奴很熟,传闻他听得懂大象的说话,能和象对话,再桀骜不驯的野象,经他的手保养,也会变成听话的家象。我还曾听他亲口说过,他曾因不忍心让土司来锯象牙而放跑过一头大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