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蜂的身材布局介于蜜蜂与土蜂之间,但更靠近土蜂一点;它能筑造尚属法则的蜡质蜂窠,它的蜂房是圆柱形的,它凡是在内里孵化幼蜂,别的另有一些大的蜡质蜂房是它用来储藏蜜的。这些大形的蜂房近似球形,大小几近不异,并且堆积成不法则的一堆。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蜂房常常被制作得很靠近,若都是球形时,蜡壁必定就要交代或者贯穿;但是向来不会如许,因为墨西哥蜂会在有交代趋势的球状蜂房之间构建平面的蜡壁。以是,各个蜂房都是由内里的球状部分与两三个或更多平面修建起来的,这取决于这个蜂房和两个、三个或更多的蜂房的连接体例。当一个蜂房挨着其他三个蜂房时,因为它们的球形大小差未几,以是在这类环境下,三个平面常常并且必然会连接成一个角锥体;据于贝尔说,这类角锥体非常类似于蜜蜂蜂房的三边角锥形基部。在此,与蜜蜂蜂房一样,每个蜂房的三个平面必然成为挨着的三个蜂房的构成部分。通过这类制作体例,墨西哥蜂不但能够节流蜡,更首要的是,还能够节流体力;因为将各个蜂房连接起来的平面壁不是双层的,它的厚薄与内部的球状部分一样,但是肆意一个平面壁都成为了两个房的一个共有的部分。

在不异的时候,我在同一个地点放下另一物种--黄蚁的一小团蛹,那上面另有多少只附着在窠的破片上的此类小黄蚁。就像史女人先生所描画的,偶然此物种会被当作仆从来用,固然此种环境不常见。这类蚁即便很小,可非常英勇,我瞥见过其蓦地地进犯其他的蚁。有件事,让我很诧异,我察看到在养仆从的血蚁窠下有一块石头,在此块石头上面有一个伶仃的黄蚁群;当我偶尔惊扰了这两个窠之时,这小蚂蚁就用惊人般的勇气去打击它们的大邻居。当时我非常但愿肯定血蚁是不是能够辨别经常被捉来作为仆从的黑蚁的蛹和极少被捉作仆从的小形且狠恶的黄蚁的蛹,明显它们确切能够当即辨别它们,因为当它们碰到黑蚁的蛹时,顿时火急地去捉捕,当它们赶上黄蚁的蛹又或是碰到其窠的泥土时,就会惶恐失措,仓猝跑开,但是,过了一刻钟,当这等小黄蚁全爬走今后,它们才有胆把蛹运走。

另有一个物种--血蚁,也是某种养仆从的蚁,也是经贝尔最早发明的。该物种发明于英格兰的南部。英国博物馆史女人先生讲求过其习性,有关这个题目与别的的题目,我非常感激他的帮手,即便我确信于贝尔与史女人先生陈述的,但是对待这个题目我还是抱以思疑的态度,因为统统人对于养仆从的此种这般独特的本能的存在有所思疑,能够都能够获得了解。因此,我想稍稍详确地说说我作的察看,曾经我挖开十四个血蚁的窠,并且在全数窠里都发明了数量未几的奴蚁。奴种(黑蚁)的雄蚁与可育的雌蚁,在它们本身固有的群中能够瞥见,但在血蚁的窠中从没瞥见过它们。玄色奴蚁,比红色仆人的一半还小,因此它们在表面上的辨别非常大。当窠稍被扰动时,偶然奴蚁跑出外边来,同它们仆人一样的特别冲动,且保卫它们的窠:当窠被扰动得相称短长,幼虫与蛹已被透暴露内里的时候,奴蚁与仆人共同尽力地把它们转运到安然的处所去。因此,奴蚁较着是非常安于其近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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