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确切一点儿也不奇特,像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如许的人能够对阿瑟施加影响,我毫不奇特,我儿子经常把他带回家,他风采翩翩,连我都不免被他利诱。他比阿瑟年长,见多识广,能说会道,并且边幅不俗只是有些玩世不恭。但是,他的为人,他冷嘲热讽的辞吐以及他看人的眼神,都使我感觉他完整不成信赖。不但我这么看我的小玛丽也有一样的熟谙,她具有女人对脾气的洞察力。
“明天上午,在银行办公室里我的职员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接过后吓了一大跳 ,因为这个名字即便对于你们来讲也是非常熟谙的。全天下的人都晓得他,在英国他的职位也是最高贵最高贵的。他出去后,我的确受宠若惊,他却开门见山,仿佛要急于完成一件不镇静的任务。
“‘噢,但愿夜里不要被偷走。’他说。
“‘你向来很仁慈,’他说,‘但是这笔钱我必须获得,不然我一辈子都没脸再跨进那家俱乐部了!’
这是仲春里一个阴沉的凌晨。地上,头天厚厚的积雪还覆盖在马路上,在夏季的阳光下收回刺眼的光芒。贝克街马路中间的雪被来往的车辆碾压成了一道灰褐色的带子;而人行道上堆得高高的积雪却还洁白如初。我朋友慢腾腾地分开他的扶手椅,站了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从我背后朝外看了一眼。人行道已被打扫过,可还是很滑,挺伤害,因此街上的行人比平常少多了。实际上,地铁车站方向除了这位引发我重视的、行动古怪的先生在朝这边走以外,再没其别人。此人的年纪在五十高低。他高大魁伟,仪表堂堂;大大的脸盘,五官清楚,边幅出众。他穿戴深色打扮,但服饰华贵:一件玄色号衣、一顶发亮的帽子、一双非常高雅的棕色高统靴、内里裹着绑腿;裤子做工讲求,呈珠灰色。可他的举止与他端庄的穿着和仪表构成了非常荒唐的对比,因为他在用力跑,时不时还跳一跳,就像一个跑累了的人常常以这类姿式来减轻双腿的承担那样。他一边跑,双手还一起一落地动,脑袋不住地摇摆,乃至做鬼脸,模样很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