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秋双手抑项,疾呼数声,遂一恸仆地,半日方苏。自此五六日,晓夜悲号,水粒俱绝。
其三
将及旬余,稍有转机。蒋云甫虽不敢再犯,而切齿挟恨。
俄而夕阳西坠,放下珠帘,银烛荧煌于绮席,明月掩映于纱窗,而蒋生已寂然醉矣!乃拂袖而起,批示众姬,意欲用强奸染。
二玄事急,呼出碧秋,含泪而告曰:“吾意欲令汝伯代偿,则冤业儿吝啬至极,一毛莫拔。若欲典卖服饰,则囊橐已尽。汝但知节操为重,而不知孝敬舅姑为尤重。若肯见依,犹可延我数日之命。如果执意不从,我于今夕当自缢而死矣。”
据予看来,山阴女之诗,立见甚高;刘夫人之咏,颇多感讽。固然,树高于林,风必摧之。女以才色遇人,为天所忌。血泪墨痕,淋漓馆壁,苟属有情,能不为之于邑!然自三诗传,而此郎几与江妃、汉女并流声于竹素间,即复沦落以怨死,胜彼涂脂抹粉,擅宠昭阳者千万矣!因杨碧秋亦系会稽人,故以李秀载于卷首,亦以见越地之多美色也。
人生须向难中做,巾帼无筹笑泪垂。
岂期数日以后,复为邀去。初时亦颇坚辞,及罗裾飘曳,进酒于前;象板轻摇,娇音绕屋,则又心惑意迷,而流连莫返矣。
碧秋曰:“我自到此二十一年,曾无一日散心。亦并不拈弄笔墨,然非此地栖迹,亦安得尚在!今兹一别,重至无期。当以数言留壁,少纪幽怀。”遂援笔书云:
即令侍婢请过宋妾以实告之,宋妾欣喜曰:“果获如此,若儿即吾儿也。”碧秋取出金钗一只,罗衫二领,赠与宋妾,号哭而送曰:“儿生吾不能再见,儿死或与我灵魂相依。哀哉谢郎,相见在迩,无相尤也。”遂将衫袄裙裤紧绾带结,复以双线密密纫缀。拆着花剪,而以半股缚臂。因而明妆盛装,以俟肩舆之至。
银红衫子半蒙尘,一盏孤灯伴此身。
忽值闽县县丞康尔吉,任满归去,与会稽邑尊俱系南直金坛人。以桑梓旧谊,便路过访。新值断弦,拟欲谋置一妾,久而未谐,已雇舟将去矣。
横斜梅影拂窗纱,云去峰头露月华。
二玄诘究时,其母更加支吾抵塞。唯碧秋心下了然,常常安闲泣谏曰:“妾之先人特以弱质字郎者,以郎为诗礼之裔,必为良儒,不作荡子。岂今弃家室而人狎邪,堕本业而事打赌。固知秦楼风月,远胜荆钗,所恐设堑陷人,莫逃奸局。异时床头金尽,生存艰巨,必为亲朋耻笑,而悔将无及矣!妾之薄命,但期速死。而以佳耦交谊,岂忍闭口不言。然妾迹遑惜,其如二白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