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楚熊通僭号称王郑祭足被胁立庶[第5页/共6页]

次日,宋公令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谓曰:“寡人与雍氏有言,许归吾子。今郑国告立新君,有密书及寡人曰:‘必杀之,愿割三城为谢。’寡人不忍,故私告子。”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国。突之死生,已属于君。若以君之灵,使得重见先人之宗庙,惟君所命,岂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足于军府,正惟公子之故。此大事非足不成,寡人将盟之。”乃并召祭足使与子突相见,亦召雍氏,将废忽立突之事申明。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为司盟,太宰华督莅事。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约,三城以外,定要白璧百双,黄金万镒,每岁输谷三万钟,觉得酬谢之礼。祭足书名为证。公子突急于得国,无不该承。宋公又要公子突将国政尽委祭足,突亦允之。又闻祭足有女,使许配雍氏之子雍纠,就教带雍纠返国结婚,仕以大夫之职。祭足亦不敢不从。

周桓王十九年夏,庄私有疾,召祭足至床头,谓曰:“寡人有子十一人。自世子忽以外,子突、子亹、子仪,皆有贵征。子突才干福禄,似又出三子之上。三子皆非令终之相也。寡人意欲传位于突,何如?”祭足曰:“邓曼,元妃也。子忽嫡长,久居储位,且屡建大功,国人信从。废嫡立庶,臣不敢受命!”庄公曰:“突志非安于下位者,若立忽,唯有出突于娘家耳。”祭足曰:“知子莫如父,惟君命之。”庄公叹曰:“郑国自此多事矣!”乃使公子凸起居于宋。蒲月,庄公薨。世子忽即位,是为昭公。使诸大夫分聘各国。祭足聘宋,因便察子突之变。

弑君希冀千年贵,淫猎谁知一旦诛!如果凶人无显戮,乱臣贼子定纷如。

话分两端。再说郑庄公自胜王师,深嘉公子元之功,大城栎邑,使之居守,比于附庸。诸大夫各有封赏;惟祝聃之功不录。祝聃自言于庄公。公曰:“射王而录其功,人将议我。”祝聃仇恨,疽发于背而死。庄公私给其家,命厚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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