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严遵为扬州刺史,行部,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问所哭者谁,对云:“夫遭烧死。”遵敕吏舁尸到,与语讫,语吏云:“死人自道不烧死。”乃摄女,令人守尸,云:“当有枉。”吏曰:“有蝇聚头所。”遵令披视,得铁锥贯顶。考问,以淫杀夫。
①论:这里是科罪的意义。
严遵任扬州刺史的时候,一次在所属郡县巡查,闻声路旁有女子的哭声,并不哀思。就问她哭的是谁,那女子答复说:“是我的丈夫,他被火烧死了。”严遵号令差役们把尸身抬过来,他与尸身说完话,就对差役们说:“死人本身说他不是被烧死的。”因而就拘系了阿谁女子,并叫人看管尸身,说:“这里边必然有委曲。”差役陈述说:“有苍蝇堆积在尸身头部。”严遵便叫人扒开首发细心察看,发明尸身的头被铁椎子贯穿了。因而就拷问那女子,本来是那女子与别人通奸而杀死了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