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记卷十六(2)[第6页/共6页]

后月余,又佯酒醉夜行,怀刃以去,家不知也,极夜不还,其孙恐又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竟刺杀之。

【译文】

歌毕,歔欷流涕,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③,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前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信赖?”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数日,乃诈醉,行此庙间,复见两孙来搀扶伯。伯乃急持,鬼行动不得。达家,乃是两偶人也。伯着火炙之,腹背俱焦坼。出着庭中,夜皆亡去,伯恨不得杀之。

①酣醉:喝得酣醉。

何敞因而骑马赶回本身的官府,调派差役拘系犯人,审判拷问,犯人都一一伏罪。他又派人到广信县查问,也和苏娥说的话相合适。龚寿的父母兄弟,全都被拘系入狱。何敞向朝廷上报的写有龚寿案的表文说:“遵循凡是的法律,杀人不至于灭族。但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坦白了好几年,国法天然不能容忍。并且,让鬼神来申述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以是我要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现鬼神的灵验,用来助成对恶人的奖惩。”天子批复,同意何敞的定见。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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