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搜神记卷二(1)[第3页/共4页]

天竺胡人把戏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法者,投与虎,不噬①,乃宥②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法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故有鳄鱼池。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寿光侯者,汉章帝时人也。能劾百鬼众魅,令自缚见形。其村夫有妇为魅所病,侯为劾之,得大蛇数丈,死于门外,妇因以安。又有大树,树有精,人止其下者死,鸟过之亦坠。侯劾之,树隆冬枯落,有大蛇,长七八丈,悬死树间。章帝闻之,征问。对曰:“有之。”帝曰:“殿下有怪,半夜后,常稀有人,绛衣,披发,持火相随。岂能劾之?”侯曰:“此小怪,易消耳。”帝伪使三报酬之。侯乃设法,三人顿时仆地,无气。帝惊曰:“非魅也,朕相试耳。”即便解之。

晋永嘉中,有天竺胡人来渡江南。其人稀有术:能断舌复续,吐火。地点人士聚观。将断时,先以舌吐示来宾,然后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传以示人。视之,舌头半舌犹在。既而还取含续之。坐有顷,坐人见舌则仍旧,不知实在断否。其续断,取绢布,与人合执一头,对剪,间断之。已而取两断合,视绢布还持续,无异故体。时人多疑觉得幻,阴乃试之,真断绢也。其吐火,先有药在器中,取火一片,与黍餹①合之,再三吹呼,已而张口,火满口中,因就爇②取以炊,则火也。又取书纸及绳缕之属,投火中,众共视之,见其烧爇了尽;乃拨灰中,举而出之,故向物也。

樊英隐居在壶山,曾经有暴风从西南边向刮起来,樊英对跟他学习的人说:“成都贩子上的火势很猛。”就含了口水喷出去,又叫人把当日的日期记下来。厥后有个从蜀国来的人说:“这一天火烧得很旺,俄然有乌云从东边升起,一会儿降下大雨,火就燃烧了。”

【注释】

【注释】

【注释】

①噬:咬。

【注释】

①黍餹:黍米做成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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