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成矣。今惟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度必贫,群众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弃盛酒醴不冷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奠不时度也。今又制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向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3『之』下王念孙补『费』字。

#5本句《闲诂》校:『作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欲以世群众,意者可邪?其说又不成矣。今惟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蒲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脸孔陷阳,色彩薰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成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成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令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是故求以世群众而既以不成矣。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袁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处置,报酬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13『取』毕沅据《前汉书注》改作『则』。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闱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歌女皆具,日必捶徐差通,垄虽凡山陵。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成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能够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成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成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成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度,甚得贫焉;欲以世群众,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制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成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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