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趣啊。”
这话一出,玄门中人就不乐意了。
“偶像,你要找谁来搜魂?”
“张顶风,子迎山的第一个天赋。”
“为甚么?”
她白芷要找死,他不会拦着。
青叔明连连摆手,内心急得要命,却听白芷说道。
白荷和青叔明焦心的走了上前,满脸担忧。
世人跟着画面看向阿谁簪子,顿时一阵唏嘘。
孙实狠狠皱眉,点了点头:“开端了。”
青叔明已经精元七阶,搜白芷的魂绰绰不足,只不过是多耗一些元气罢了。
有人悄悄感慨:“这就是仙骨加身的灵魂吗?”
之前,大家称她为半仙。
确切,千境起修为高,品德又好,一向是玄门的标杆,由他来搜,再好不过。
白芷此人乖张至极,的确没有伤人道命,但是小好事做的很多,只这些,就够她喝一壶的。
也是白芷的大师兄。
张顶风一脸喜色,盯着白芷,就听白芷说道。
“喜好。”
“那是我此生最首要的人送的。”
大师都感觉行,白芷却反对了。
莫非偶像留了甚么背工?
孙实一怔,看着那只便宜的破木簪子,实在想不明白老板为甚么这么宝贝。
他是被这些突如其来的动静给冲昏了脑筋,脑筋有些不灵光了,不过他转念一想,也发明白芷说得有事理。
“这里的人,我只信你,他们手腕脏得很,一个不谨慎我就会死亡,你想看我死吗?”
毕竟,玄门中人对她的印象极差,再加上被证明的究竟,只会更加信赖他的说法。
一旦搜魂,神仙来了都得脱一层皮。
而就是这时,世人才看向悬在半空中的一个画面。
自古术法脱手脚的处所太多。
白芷狠狠皱眉,内里的衣服顷刻之间已经湿透。
这话一出,大师都佩服地点头。
好,搜魂好啊!
“那不就是个破木簪子吗?”
看热烈就一张嘴,谁在乎白芷的死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