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语塞,于简也没再给我问话的机遇,拽着我就进了南屋。屋子的布局和其他乡村没甚么辨别,睡的是土炕,我一向感觉这个东西真的算是中国劳动听民聪明的结晶。炕下实在是空的,与烧火做饭的灶台相通,如许做饭时用的火能够趁便烤着炕,会很和缓,在夏季是御寒的好体例,不过现在也只是初秋,早晨固然凉了一些,也还不至于酷寒。
这个村庄真不是普通的冷落,固然只是初秋,但是四周有很多枯死的树,这是很变态的事情,因为树是很难养死的,或者说,底子不需求养也能够活得很好。我并不是第一次来乡村,我的故乡也是乡村的,不过和这里的氛围完整不一样,很有活力,走在路上常常能够瞥见蹲在路边谈天憩息的老农,可这个处所倒是暮气沉沉的。走了几分钟的路,我竟然连小我影都没见着,沿路倒是有很多用石砖堆砌成的房屋,但是一看就晓得是好久没人住过了,连大门上都落着厚厚的灰尘。
于简进了村庄以后就变得很沉默,神情变得持重起来,方才轻松的氛围也杳无踪迹了,这类沉默分歧于他以往的沉默,有一种庄严的感受,更像是一种记念。我被他的情感传染,也没有再说甚么,开端四周打量起来。
刷锅烧水这类活听起来简朴,但对我这类糊口残废来讲,实在是太难了,光火就让我烧灭了好几次,于简一开端还会一脸观赏智障的神采看看我,到厥后直接一把推开我本身脱手,一看就是完整对我丧失了信心。他干活很利索,看起来倒是挺会做家务的,比我是强多了。我叹了一口气,才发明本身在任那边所都没能强过他,或许他就真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吧。
我点了点头,忍不住又问道:“于哥,这里看起来一点人气儿都没有,这是咋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