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叶倾城考进了北京外语大学,而司徒轩则进了复旦大学。这一点也能够看出两人的别离地点,叶倾城固然生于江南秀美之地,却有点像一个北方女孩,相对来讲,她更喜好文明气味浓烈的北京,而司徒轩别看表面阳光,实在骨子里倒是个地隧道道的阴柔的南边人,他更喜好天下经济中间上海如许的多数会。
周易带着笑意判定地走向了叶倾城。
知己知彼,谋定而后动,不但仅合适阛阓和疆场,也合适情场,特别是适合用来干掉情敌和泡妞。
既然赶上了,那就要打个号召,顺带亮亮剑,较量一番,探一下敌手的秘闻和深浅,因而周易飞也似的下了讲授楼顶,径直向叶倾城和阿谁男人走去。
叶倾城第一次开端考虑司徒轩到底合分歧适她这个题目。
在完端赖本身的本领赢利的富二代当中,司徒轩在杭州无疑是个标杆般的存在,或者说是个图腾式的人物。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腕表,熟谙豪侈品的人都晓得,他这副眼镜大抵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代价也在万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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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才气百战不殆。
叶倾城和司徒轩从小就被人看作是一对金童玉女,而他们从幼儿园就一起读书,一向到。
之前长时候不想见,并不会让叶倾城对司徒轩产生陌生感,但是这一次倒是例外,因为叶倾城第一次感觉司徒轩并不体味她。她的人生抱负就是将爷爷的教诲奇迹担当乃至是发扬下去,她最不喜好的就是阛阓的尔虞我诈。
“周易,你找我甚么事情?”
这是周易给司徒轩下的一个概括性子的考语,公孔雀开屏的时候是斑斓的,却有个非常丑恶的,被标致羽毛粉饰住了的屁股。
不过照现在的景象来看,叶倾城应当还是个女孩,而没有变成女人,因为用他无良老爸周繁华的那套相女人的法例来看,叶倾城走路的时候腿夹的很紧,应当还是个处。
这是只高傲的公孔雀。
叶倾城听着这个感受不出感情颠簸的声音,问道:“你如果想做说客,那就不必了,黉舍是我爷爷的毕生心血地点,我必定会担当下去,再说,我并不喜好或者说不风俗阛阓的尔虞我诈。”
吃完中饭后,周易可贵地在黉舍的一个超市买了一包烟,然后他就爬到了讲授楼的平顶上,一小我站在那边抽烟,当然他如许做不是为了装甚么深沉和颓废,而是守株待兔,只为了看到明天黉舍风传的叶倾城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