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树叶已带上几分萧瑟,环绕的云雾随艳阳高升,渐渐消逝,暴露万里晴空,碧若一滩净水,没有半分杂质。
即墨看着那只酒壶,再看向嫣然,这酒壶中的液体,并非他早前放入的灵酒。
冥王与人王的转世相遇不是弊端,了解不是弊端,唯独相知是弊端,是最大的弊端。
酒壶悬在空中,壶嘴偏转向下,敞亮液体在空中划过一条美好的弧线,落入两只空旷的酒杯。
嫣然如许做,是在庇护她,同时也在伤害他。
凌晨的曦光穿过婆娑的竹荫,几绺薄雾缭绕竹梢,至公鸡抬头一声啼鸣,将夜的安好惊得远了些,晨光拂晓,暖和的曦光刺穿薄雾,只见屋内屋外已贴好了大红喜字。
“送入洞房!”
两人就如许对视,谁也不言,谁也不语。
“以你我的身份,底子就不成能在一起,本日之事更不该生,既然都是弊端的产品,就该让她耗费消逝。”嫣然闭上星眸道。
忘情水,顾名思义,便是忘情。
这件事在理性的范围内,在实际的制约内,本不会生,但是却恰好懵懂的生了,并且那颗种子已芽,茁壮生长。
“你我间的缘分本应在极地冰川便闭幕,数百年内都不该再有任何寒暄,昔日的弊端过往,何必让她持续存在。”嫣然安静到顶点。
“这是采自冥冥中的忘情水,与不老泉水同称三界内两大奇水,喝了吧!”嫣然闭上明眸,复而睁眼,眸中已满是沉着通俗,仿若望不穿的星空。
跟着乐声及一声‘起轿’呼喊起,即墨调转马头,在火线昂阔行,乐队分作两半,半数乐工走在黑马火线,另有半数走在最火线。
嫣然表示即墨坐在她的身畔,素手扬起,似想抚摩那张熟谙的面孔,最后又踌躇。
与此同时,远在泰山,那大黄狗看着狼藉在地的九片龟甲,神采凝重到顶点,“冥王……我推想的公然未错,真的是你。”
马头挂着一朵绸布扎的大红花,两绺红绸从马头牵到马尾,而后系紧,加上那黑马乌黑泛亮的外相,精力抖擞,马鞍也全用新奇的大红布裹了,换上全新的脚蹬。
……
新娘被送进洞房,新郎则被留在堂中,四方敬酒,先敬了李煜,再拜谢乡老,而后挨桌挨坐劝酒。
日头未起,即墨便换上新衣,骑马随花轿走到翠竹居外三里。
泛红的烛灯跳曳,映的二人侧脸微有红润,纵有千言万语,似也不能在一时说尽,也仿若底子不消说。
李煜穿戴大红新衣,端坐在正堂上方,面带忧色,不言不语,有乡老站在他身边,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