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那里都好啊,”朝灯笑道:“放了我吧,那么多人至心实意爱着你,我不一样,我因为妄图吃苦才待在你身边,我喜好你的权势和财产……”他的手靠上年青的王的胸膛,在心脏处含混地画圈:“小霍恩好短长呢,能坐到这个位置上,害得我现在想脱身也费事得要命……”

[明白~]

“你返来了,又走了。”

绑住他的锁链已被取走,十指的宝石戒指、头上半液态金属铸就的花冠、脚上宣布所属的铃铛他却不敢本身摘下,先前他用心丢了花冠,被霍恩压在金币堆里弄得差点儿崩溃,想起那些折磨人的手腕……莫名其妙有点回味无穷。

*请看下作者有话说:)

“奉求人的时候是不是该跪下来?”

【我的国度醉生梦死。】

他的身影慢慢消逝,甜得能拉出丝来的尾音拖出雾霭般白蒙的色采,大量的橙花在氛围流中浮游,极速奔驰至时候陆地彼端,昌大夕照行过安德小镇的篝火,民谣与情歌编织成群山里瘫软的河道,在统统的影象之上,翡冷翠永久是宇宙万物的中间,深深根植在豪杰义盖云天的梦里。

醒来时重新到脚满是被狠狠□□过的陈迹,但身材较着是做了清理,朝灯慢吞吞地爬起来,他的双脚一左一右系了两只小小的铃铛,如果说在被囚禁前还不能完整猜透霍恩的设法,那现在,他能够必定之以是系铃铛,是因为在庞大得近乎无边无边的金币陆地里,想要找到他,靠铃铛清脆的声响明显比其他体例更有情调。

“那你想去哪儿?”

他顿了顿,眸底似有流水划过,和顺一塌胡涂,一如多年前满心对劲依靠他的少年。

他本来就白,耐久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宝库内,皮肤脆弱得像是略微用力就能淌出血,对方不着寸缕,罕见金属制成的花冠外型如橙花花枝,与他乌墨似的发丝糅和成颓美风景,年青的王半跪在地,轻柔抬起他的脚,白玉似的脚背上,黛色血管模糊可见,脚指与脚背弯成一道标致至极的弧度,王顺着脚指舔上他纤长白嫩的小腿,一向到囚禁用的锁链叮当作响,乌眸的美人才拿满含水色的眼睛恨了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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