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孟家,袁蔓萍见两人都没戴结婚戒指,还狠狠地说了孟兰新一通。

孟兰新刹时拉着汤修洁的手摇摆,“修洁,我们就要这款,我爱死了,爱死了,非它不成。”

从孟家归去后,孟兰新便在劝说汤修洁,必然要去买对戒指,不消戴在手指上,用项链戴在脖子上,汤修洁这才同意去买。

知名指上的血脉通往心脏,她以为知名指上的戒指是崇高的,那是真爱是婚姻的意味。

汤修洁对色彩并没有特别的偏疼,她只是想看看孟兰新对蓝色偏执到甚么程度。

明天终究能够和修洁去买对戒了。另有下午能够去汤家,和别人的女人都领证了,还没正式去女方家里一次,有些太不尊敬人了。本来明天就要去的,可脸上的伤实在是,不能出门。

一旁的售货的小女人听得一头黑线,没想到这小鲜肉,一脸敬爱,话却这么刁钻刻薄。

汤修洁表示那小女人,把那镶道红宝石的戒指拿给她尝尝。

此人疯病又发了,汤修洁用手拐撞了下孟兰新。

得!得!得!

“先生,我们家TheOne专柜的每一款金饰,都是由国际顶尖设想倾慕设想,工艺高深,可谓行业之首。这些金饰……”

孟兰新目光似刀地瞪着售货小女人,吓得那女孩话都没说完从速收声。诶,这是衣食父母,看这架式都是要买的,不能争辩,不能辩驳。

汤修洁仍不断念肠对孟兰新道:“如何看都比你手上那款都雅。”

关于买戒指这个题目,孟兰新和汤修洁争辩了好久。

他带着两个长辈也没去多远,就在小区楼下的餐馆,可这一起他总感觉别人在盯着他的脸看,真是丢脸得要死。

孟兰新脸上有伤,他本来就不想出门,可岳父母来了,现在不得不出门了。

汤修洁感觉本就是买来对付家人,想选个简朴的指环,可孟兰新非要那款镶嵌着蓝宝石碎钻的对戒,并且贵得要死。

令他欣喜的是,脸上的肿,总算消了下去,嘴角的口儿仍没消,却己结痂了。扯开嘴角干笑,恩,还微微有些痛。

又是蓝色,孟兰新全部一蓝色控。

戒指戴手上,把手指衬得白净苗条,但真有些夸大了,不像本身的气势。

孟兰新把戴在手上的戒指往汤修洁面前凑:“你眼瞎吗?蓝宝石一看就低调豪华有内涵,他能平和你烦躁不安的内心,今后让你在奇迹上,事情上得心应手,实现你弘远的目标,成为土豪,今后迈向人生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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