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火遍全校[第1页/共3页]

他们为了刁难叶凡,竟然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问题目,如许的记者也没谁了。

林美儿她真想狠抽本身几巴掌,本身如何这么蠢,和叶凡在一起三年,如何就没有发明叶凡有音乐方面的才气。

以是说,抨击前任最好的体例就是比她过的好,妒忌她,气死她这个小婊砸。

成名的感受真是太好了,这统统叶凡享用在此中,不过叶凡最想要感激的是林美儿和花剑心,如果没有他们对本身的伤害,本身也不会有明天。

叶凡必定是不吃她这套。

“不晓得。”叶凡给了她一记大大的白眼,挖苦道。

“这是你当年送我的生日礼品,我一向保存到现在,你晓得,我有多爱你吗?”

“叶凡,我……我……我是真的喜好你,我悔怨了,我想要回到你的身边。”林美儿难堪不已,不过这统统是她自找的。

一看就晓得林美儿传闻他叶凡现在着名了,想要复合,以是才想出这类鬼把戏吧。

叶凡见莫轻衣如此严峻,心中窃喜,想不到老子也有明天,莫轻衣的小手细致白嫩,体香让人沉浸。

叶凡风风火火的走在校园内,只见前面有个再熟谙不过的身影。

固然各位媒体是冲着莫轻衣去的,却被叶凡抢了各种风头,叶凡的脾气,叶凡的名流风采,叶凡的高智商,高情商,都会被无穷放大,他想不火都不可。

话说,女人至心不能露肉,不然这眼真不晓得该往哪看。

叶凡此人果然是神普通的存在。

各种说话也是切换自如,这把一旁的莫轻衣惊呆了,叶凡此人可真是神了,打斗一级棒,医术了得,写得一手好歌,竟然还会多国说话。

想不到胜利的感受真特么好。

公然第二天的各个文娱头条,全数与叶凡有关,一名不着名的穷屌丝,竟然逆袭成为百姓第一写歌人。

消息公布会,能够说专门为莫轻衣和叶凡筹办的,一名是歌坛美女,一名是新秀写歌人。

想当年,两人分离的时候,她但是连眼都不会眨一下的。

林美儿穿了一件曾经叶凡送给她的衣服,不对,应当是她又买了一件一模一样的,之前叶凡送她的衣服,她嫌土,当着叶凡的面就给剪掉了。

“这个……”叶凡想用心调调莫轻衣的胃口。

全部校园沸腾了,校花言情古竟然也给叶凡送来了爱心便当。

有些记者晓得叶凡是大一的重生,并且早就查过他的质料,查出他之前是位屌丝,对于屌丝的逆袭,他们天然是疑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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