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心病难医[第4页/共4页]

梅乐雪的确不晓得枪,她长到这么大,还没见过枪。

男人嘴角抽动一下,他想笑,又笑不出来,眼神有点狼狈,有点风趣,就像是个大男人对着镜子做鬼脸,俄然被人发明的难堪眼神。

男人手一缩,声音沙哑:“不可。这是男人才爱用的东西,你女孩子用不着。”

感遭到屋内的杀气,她无缘无端打了个寒噤!抓着男人的手也松开了。

“我想给你看病。”梅乐雪见他面现不信之色,娇嗔道:“你不信赖我会医术吗?我五岁就随爸爸到山上采药了,已经学了十多年医学。之前我在故乡时,有小我得头痛症三年了,都被我治好。”

“你想干甚么?”一样一句话,他刚才说得冰冷如针尖,此次和顺非常。

“我开车送你回家!”

过了一会,她放开他的手,面现怅惘之色:“奇特,现在你的身材各方面都很好,底子就没病啊!”

梅乐雪搭搭男人的手腕,不再说话,大厅变得很温馨。

“如果一向如许痛下去,你该如何办呢?”她难过地看着他的银灰色面具,说:“我想,你得的是芥蒂。”

不管她是不是杀手,他都没有半点杀心了。

贰内心深深地晓得,他把这只手伸出去,意味着甚么!

幸亏没开枪,也没吓着她,要不他能够会悔怨毕生。

她要毛遂自荐:这位男人相称有钱,如果同意让她治病,她就有一笔支出,秀云妈妈的糊口就不会那么苦了。她焉能错过这个机遇?

梅乐雪双眼充满猎奇,她俄然很当真地说:“把手伸出来给我瞧瞧。”

意味着他已经将本身的生命都交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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