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
青年人面露忧色,喃喃诵道:“朝天峰,紫阳花,着花须等一百年,花开不过半时候,这一趟,算是让我赶上了。”
不过他们挑选这份职业,却也并非因为爱财如命,而是为了家人。
这一穿不打紧,最费事的,是他的一身修为完整归零,变回彻头彻尾的凡人!
这些人都很清楚,他们做的是底子没法瞻望明天会如何的职业,以是他们的信心是只要活着一天,就痛快一天!
彼处,南美某雨林地带。
“我明白,但此次任务的酬谢实在太诱人了,伤害是大点,还好弟兄们都安然无事,好了不说了,今晚我们好好庆贺,另有……就算你分开了野狼,但你永久是我们的好兄弟,祝你好运!”队长拍拍杨铭的肩膀,回营地去了。
……
一缕缕驯良的朝阳之光,透过云层晖映了出来,青年人的身材,顿时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彩,看上去有种超凡脱俗的仙灵之气。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人,每小我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含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倒是毫不在乎,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出去!”杨铭说了一声。
……
深夜,淡淡的灯光从营帐内透出,猜拳声,呼喊声,欢笑声,响成一片。
队长闻言不由得苦笑:“论小我本领方鸿的确没得说,但那小子规律性太差……就说此次,他竟然为了采甚么百年一开的紫阳花,而执意回中原去,真拿他没体例……”
杨铭一碗接一碗地干着,正喝得欢畅,俄然倒是皱起眉头,酒碗在嘴边愣住:“嗯?”
等队长走开,杨铭昂首看一眼如火的天涯,从贴身的衣兜内拿出一张照片,对着照片喃喃道:“爸,妈,你们放心吧,我必然会找到mm的……”
“杨哥,这些年多得你关照,我才气活到现在,你走了我固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今后不消再过这类出世入死的鬼日子,我还是替你感到欢畅!”
“杨铭,你们辛苦了!”中年男人接过皮箱,目光一扫世人,暴露一丝赞成。
然后,方鸿不竭借助着崖壁上的那些又小又浅的坑坑洼洼,一点一点地往下走……
营帐外,野狼的队长就坐在离营帐约莫二十米的处所,冷静抽着卷烟,不时向四周察看,弟兄们在营帐里狂欢,他得承担起鉴戒巡查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