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繁华在察看那野猪的动静,那野猪闻到了生人的味道,现在是停止了进食,有些迷惑的瞟向孙繁华藏身的白桦树。

现在上膛,孙繁华也不敢包管一枪就能将这野猪杀死,孙繁华是下认识的就从百宝囊中将那斧头取了出来。

更何况,现在这野猪在孙繁华的眼中,他就像是一头挪动的金山,将其宰了卖了,四五千现大洋就到手了,固然不能说一夜暴富,但是解燃眉之急,让家里人过几天好日子还是行的。

在大山里,这野猪一但建议狂来,但是比豺狼豺狼还要凶悍三分。如果之前的话,碰到这野猪,孙繁华是拔腿就跑。而现在,他学了一身仙法,并且手中又有枪支如许的先进兵器,如果他还怕了这野猪,他就真的是枉为男人汉大丈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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