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寓”里都供佛像,每天给佛爷烧香叩首,求佛爷保佑买卖昌隆,财路富强。如果哪一天有某个妓女未“上盘”也无“住局”,第二天早上拜佛时,全部妓女都得跪搓板,这叫“合座警”,老板的目标是在妓女之间制造冲突,迫使她们不顾统统去拉客。买卖好了,个个都“高朋满座”,也得罚跪,这叫“合座红”。老板的来由是买卖以是如此昌隆,是因为“闺女们”对嫖客过份殷勤,“不打不成材,天生的贱骨头”。如许,上客少了要罚“合座警”,上客多了要罚“合座红”,弄得“闺女”们时候提心吊胆,反正都逃不了挨罚。
界首镇的“书寓”:
民国“红灯区”的接客端方
民国五六年间,桂林始有“堂班”。“堂班”是倡寮的另一家数,由湖南生长而来。每一鸨母,带领多少妓女,自成一班,为某某堂,赁大第宅,自有乐工厨师为嫖客办事。每一妓女,各有一房,陈列富丽,嫖客专为某妓女恭维,则在她房内摆酒,如大闹豪阔,则在厅堂摆酒。堂班常用心举高身价,只陪酒唱曲,不伴宿,如要伴宿,则要求客人“铺堂”。铺堂客人在事媒介定送鸨母现金多少,送妓女金珠金饰多少,宴客多少席,诸事办齐,至期大张筵席,这一闹非花数百元不成。约莫在民国十四五年,城内堂班也一概迁往特别区停业。
土娼有三类,一类是鸨母的女儿或媳妇,此辈既无产业,又无合法停业,生存日绌,遂出售精神,任人玩弄,博几吊微利以糊口。二类是住家妓,门前无特别标帜,家中无鸨母管束,常日搽脂抹粉,坐立门前做手工,身边多有小后代。有颠末她面前向她谛视者,她便对小后代道:“你的爷爷来了!”说罢,向来人嫣然一笑,频送秋波。倘是好色之徒,尽可昂但是入,出几个不法钱,便可同圆鸳鸯梦了。第三类是仿女门生装束,携一小婢或老妪,流连于市场,玩耍于公园。如有人对她谛视,便启其樱桃小口,对婢或妪道:“我喝水去。”抽身先行,婢或妪在后。来者若果垂涎其姿色,便向婢或妪问明住址,约好时候,届时而往,不管日夜,听客所为,当然银钱是不成少的。
上海乃是帮匪地痞之辈丛生之地,凡野鸡倡寮要能安身,必须在帮会地痞或军警头子中,找到一个有权势、有面子的背景以作护符。如有乱人肇事,背景可派人弹压:在途拉客有犯禁令,例须拘入捕房,罚款后才气获释,但如有了大牌头做背景,则又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