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资料:民国“红灯区”[第2页/共8页]

本地繁华之地,自有和顺出错之乡;遥远本地的环境又当如何呢?固然比不上本地都会的发财,但却也不甘孤单,且有必然的范围和特性。

大西南如此,大西北亦然。姑以宁夏为例。民国初年,宁夏银川开端有了妓女。民国6年,余鼎铭任宁夏知县任内,在新华街七真观(今新华拍照馆)劈面的空位上,修建了一所妓女院,名曰“平康里”,四周建起了一些配套设施如饭店、剧场等,新华街今后热烈起来。民国20年摆布,由私家在七真观东面空位上修了一个大四合院,专住劣等妓女,名曰“大乐院”。随后,由京、津、沪流来的人估客,诱骗穷乡僻壤的贫女,又在平康里西边一带租用民房,开设“江苏书寓”、“萃华班”,称之为甲等班子;午康里为二等窑子;“大院”则为三等。银川妓女之多,达300余人。

北京前门外韩家潭一带,是束缚前北京倡寮麋集的地区,俗称“八大胡同”,首要有韩家潭、百顺胡同、石头胡同、小李纱帽胡同、朱家胡同、朱茅胡同、博兴胡同、王广福斜街等处。到束缚初北京市封闭倡寮时,妓女总数达1316名。春秋最小的13岁,最大的52岁。此中半数以上是18岁至25岁的青年妇女。接客最早的从9岁开端,有的“混事”达20年之久。北京倡寮共分四等:1、二等倡寮内陈列豪华,妓女比较年青标致。为了利用妓女多接客、多挣钱,领家、老鸨对她们多用软的手腕,给她们吃好穿好些,吵架也少些。可一旦大哥色衰,门前萧瑟,悲惨运气便立即来临。3、四等倡寮,房屋安排较差,妓女长相也较普通,春秋也大些。领家、老鸨常用毒打等手腕,逼她们接客挣钱。在封闭的224家倡寮中,甲等的只要21家,绝大多数属3、四等。妓女和倡寮的干系有以下两种环境:一种是被卖给领家和倡寮,挣的钱都归老板,此中有的有必然年限,有的则毕生落空自在。另一种是“自混”的,即没有写卖身契的妓女,她们普通不遭毒打,但挣的钱老板要批帐,妓女所得极少。3、四等倡寮妓女最苦,白日黑夜都要接客,挨鞭子、跪搓板、饿肚子是家常便饭。领家打她们时,口里还念叨:“妓女是摇钱树,不打不落钱。”别的,北京另有一种“土娼”,多数埋没于胡同深处,门前挂有“某某某寓”四字招牌,仿佛平常寓所,但熟行人自能识得标帜,大抵是窗户上密贴剪纸,进门左边或右边,设一方桌,壁上贴有大红神马,上书“某某正神”,神马摆布,设金花一对,前面供一香炉。桌旁或设椅座,或设条凳,有一手持短竹烟杆的中年妇女或老妪,坐在那边。如有人过其门而向里张望,那妇女或老妪就会笑容可掬地迎上来,号召道:“来玩耍!”这便是土娼的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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