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钱币和各项支出参考[第2页/共4页]

宋仁宗曾食用新上市的螃蟹,代价是1只1贯,有新蟹一品,二十八枚。帝曰:‘吾尚何尝,枚直几钱?’摆布对:‘直一千。’

叶梦得《石林诗话》今浙人食河豚,始于上元前,常州江阴最早得。方出时,一尾至直千钱,然未几得,非富人大师预以金瞰渔人,未易致。仲春后日趋多,一尾才百钱耳。意义就是上元前的河豚一尾一贯,上元今后一尾只值一百文。

家庭用品方面:

徽宗末期开封小旅店所卖的下酒菜,“如煎鱼、鸭子,炒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分不过十五钱。”孟元老著《东京梦华录笺注》卷2《饮食果子》,第190页。有此可见北宋末炒菜已经全民开炒了!不象前期以炖食为主。文中所写夜市中统统的小吃,全数是10-15文一份。布衣百姓绝对吃得起!

南宋的宋宁宗时,临安府中猪肉卖90文省1斤;皮、骨每袋2斤2两,卖70文省,每斤约30余文省,临安大店所卖猪肉,“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38文钱的熟猪肉,充足一个壮汉吃饱。

南宋初年,一千文钱能够在乡间买一口质量很差的薄皮棺材或一床布被。(南宋的钱比北宋的坚硬)

宋徽宗大观年间,因为牛肉卖的过于贵(一斤100文),以是有大臣因担忧利厚导致官方多杀牛,但愿朝廷规定:“凡倒死牛肉,每斤价直(代价)不得过二十文”。天然灭亡的牛肉,每斤只准卖20文以下。

女子嫁奁:

肉类方面:

支出方面:

宋英宗赵曙治平末年,“长安钱多物贱……猪、羊肉三四十钱一斤”。(这个时候苏轼也在朝廷里当官)

竹笋,王洋《又题琳师房刘行简给事墨竹》内里说100文的笋能够吃三天,

鱼类方面:

南宋理宗的绍定元年(1228年),靖州“八九十一斤猪、羊肉”,1斤猪、羊肉卖80—90文。这个估计是汗青最低了!

宋朝一个浅显的农户,普通会拨出一亩地做为女儿的嫁奁。高层官员们嫁女普通的支出在30-200贯摆布不等,苏轼就曾借了200贯给一个亲戚让他嫁女儿。范仲淹本身娶媳妇要花20贯,嫁女儿则要花30贯。宋神宗时,馆阁大臣孙觉曾在福建下号令规定嫁资不得超越100贯,由此可见官员和富朱紫家嫁女的嫁奁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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