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鹖冠子的这套国度体制,固然在必然程度上带有楚国轨制的影响,但它却比齐桓公、管仲期间的齐法更周到,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详细,将道家的“法六合而治”转化为“法轨制而治”。
不过,因为他也是道家弟子,并且也从他教员庄子那边听过近似的谈吐,是以鹖冠子所报告的那些,倒也没能使他感到有多么别致——毕竟这就是道家的“顺其天然”主张。
即顺服“天理”。
“蒙仲,你感觉如何?”赵主父笑问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答复道:“鹖冠子所说的「法轨制」,鄙人了解为,使国度构成一种良性的次序……”
在鹖冠子报告这段时,蒙仲在旁亦是仔谛听着。
而鹖冠子以为,这类轨制存在弊端。
鹖冠子称此为「天曲日术」,能够让“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
而在此以后,法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束缚强势群体的桎梏。
既然设了郡,在这个范围内就不会再设县。
必须承认,此前道家“有为而治”的思惟过分于通俗,乃至于纵使赵主父如许的君主偶然候也揣摩不透,而鹖冠子的主张,却浅近易懂,使赵主父明白:哦,只要遵循这套轨制实施,就能实现“有为而治”。
国度亦是如此。
只可惜,统统为时已晚。
相互都是道家弟子,蒙仲能这么快接管他的主张,这就申明蒙仲很清楚“有为而治”的本质——即“有为”是对“有为”的必定。
纵使是蒙仲,亦获益很多。
“次序?”鹖冠子闻言眼睛一亮,笑着奖饰道:“这个词用得好。”
在阐述了以上的设法后,蒙仲点点头说道:“鄙人感觉可行。”
人不成超前,也不成保守,顺服文明生长的趋势,顺势而为,也是道家的“顺其天然”主张。
「天曲日术」内触及到的郡与县,实在很早就已呈现,比如赵国的「代郡」、「雁门郡」。
当蒙仲因为胜利收伏了那五百名流卒而向赵主父复命时,鹖冠子正在向赵主父报告他的治国主张。
但此时的郡县制——临时就称作「旧郡县制」,它与鹖冠子所提出的轨制是分歧的。
比如说「刀耕火种」,在此之前并没有其他生命传授人(类)那样做,是人(类)自行贯穿并加以相沿的,简朴地说,即文明生长的必定过程,它是不会因为个别人的意志而窜改的——人在生长文明的同时,必将会呈现刀耕火种的阶段,以摆脱茹毛饮血的旧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