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强了。
三枪过后,他和变异混种狼几近贴到了一起。
不过,因为同为人类,他还是决定救下他们。
在这个新期间,伤害到处存在。
这三枪开的很快,他俩的速率也很快。
一千米,五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来者太强了,强到首级听到了这么多声枪响,都没有看到攻击者,也没法判定出攻击者的详细方位。
俄然,头领抬起了头,他仿佛听到了一声枪响。
这无关公理。在新期间弱肉强食,适者保存。强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决定救他们。
要不要跑?
一个小时前,快步行走在荒漠,赶路去蛮荒海岸,发明了一伙人类的萍踪,以及群狼足迹的他,判定有一伙人类被狼群围困住了。
兵士们看到了他的强大,手里握着狼牙棒防备着。
黑衣男看着将要吃完头狼尸身的混种狼皱了皱眉头,偷袭枪拿起又放下。
头领越来越感觉这个黑衣服攻击者的俄然呈现,并不必然是一件功德。
他们不害怕灭亡,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全军淹没。他们想起了聚落里的女人和孩子,有些担忧,没有了他们的庇护,她们可否在这个危急四伏的天下活下去。
一是旧期间已经畴昔两百余年了,旧的产业体系早就崩溃,且没法规复。
一头本来看上去和别的混种狼一样体型的混种狼,一口一口的吞食着头狼的身材。它每吃一口,体型就大上那么一些。
兵士的数量毕竟有限,他们不得不一退再退,直到再退回洞窟中。看着一头混种狼,把头狼的尸身拖走,吃掉它的身材担当它的力量。
兵士摇了点头,表示他对三百米外的目标无能为力。
黑衣人在他和变异混种狼的间隔到了十米以内,才开了第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
“砰!砰!砰!”
变异混种狼,已经完整被这六枪击中,气愤的追逐着黑衣人。
在头领思虑的时候,除了那头正在啃食老头狼尸身的混种狼,别的的混种狼已经都被毁灭了。
至于他们为甚么穿兽皮,启事也比较简朴。
这时,他听到了第二声枪响。
头领和兵士们在狼群混乱的时候,冲了出去。但是,与本来头领所想,忙着相互进犯,争夺头狼职位的狼群分歧。它们的首要目标,竟然还是他和兵士们。
头领的麻布口袋里,现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枪,他不拿出来用,只是因为没有枪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