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黑衣人之以是朝着变异混种狼奔驰,是因为他手中的铁管手枪,能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枪都是白打。只要间隔充足近,才气形成充足的伤害。
头领和兵士们在狼群混乱的时候,冲了出去。但是,与本来头领所想,忙着相互进犯,争夺头狼职位的狼群分歧。它们的首要目标,竟然还是他和兵士们。
首级拄着狼牙棒站了起来,垫脚了望着枪声的方向。本来已经认命的他,俄然出世了些不实在际的胡想。我们会得救?
黑衣男看着将要吃完头狼尸身的混种狼皱了皱眉头,偷袭枪拿起又放下。
头领和他的兵士们,固然看上去好像茹毛饮血,粗鄙鲁莽的野人。但究竟上,他们对于枪械,汽车这类意味着文明的东西并不陌生。
这无关公理。在新期间弱肉强食,适者保存。强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们为甚么用冷兵器,为甚么步行说清楚了。
三枪过后,他和变异混种狼几近贴到了一起。
不过,因为同为人类,他还是决定救下他们。
救人是救人,但有能够让本身受伤,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旧期间,还是新期间,受伤都会死人的。
一千米,五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变异混种狼和黑衣人持续朝着对方奔驰。
至于他们为甚么穿兽皮,启事也比较简朴。
这时,他听到了第二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