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述对凶手的属性阐发及描述,方木以为凶手将再次犯案,目标是引发社会激烈反应的消息事件当事人。犯法地点为公收场合。犯法伎俩取决于消息事件的内容与性子,但必然表现出“报应典礼”的特性。同时,方木不无担忧地提出,凶手为了寻求更激烈的颤动效应,很能够再次采取风险大众安然的手腕。
从凶手的既往犯法属性来看,方木以为第47中学杀人案并非凶手的初度作案。他应当有犯法前科,并能够受过科罚。别的,方木还重点阐发了凶手在现场实施的惯技行动、标记行动以及反窥伺办法。
“去。”米楠的神采踌躇,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方木感觉,本身还需求做点甚么。
固然上述阐发表白凶手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但是,方木仍然以为他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心机非常。鉴于三起杀人案中均无女性被害人,且现场信息中并没有性行动变态的身分,是以,方木以为凶手的心机非常首要反应在品德停滞上。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连产生三起伎俩诡异的杀人案,经警方阐发认定,可开端判定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方木偶然通盘否定这些窥伺办法,不过,在他看来,针对如许的犯法人,通例的窥伺思路很难阐扬感化。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本起系列杀人案相称于无动机案件。在没有明白怀疑人范围的前提下,任何窥伺活动都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能进一步缩小怀疑人的范围――
方木内心一动,停下脚步,用眼神扣问她。
从地区属性来看,三起杀人案件均无现场感知人,是以,无从得知凶手的口音、穿着打扮等信息。但是,三起杀人案件均产生在本市,且分离于分歧地区。据此,能够推断凶手为本市住民。凶手非常熟谙作案现场的周边环境,现场出入口都颠末经心安排。是以,凶手能够已在本市居住十年以上。
起首,凶手的作案伎俩具有高度粉碎性和进犯性,行动受较原始的报应看法(以牙还牙,以血洗血)差遣。以凶手本身的素养而言,不成能不晓得魏明军、姜维利及吴兆光的所谓“罪过”仅仅是普通违法行动、轻微刑事犯法,乃至只是违背品德。但是,他仍然刚强地以为他们必须付出世命的代价方可消弭其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凶手能够在内心完成自我品德辩白,消弭自我束缚的樊篱。同时,也能够对死者停止美化,乃至将其视为实现其代价看法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而一再强化杀死对方的动机。值得重视的是,富都华城放火杀人案反应出凶手开端成心将犯法手腕进级,从危及单小我生命安然扩大至大众安然。换句话来讲,为了实现其内心的所谓“公允”与“公理”,不吝威胁到吴兆光以外的其他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然。这是一种比较典范的反社会型及偏执型品德停滞。